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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产权网_市场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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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股实体经济或成境外投资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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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09年01月12日 09:46</D>
<Author>韩晓东</Author>
<Text>　□本报记者 韩晓东 
　　

　　商务部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使企业境外投资有了进一步的依据和规范。

　　专家认为，今年境外投资依然是风险和机遇并存，资源性产业、技术品牌领先的制造业有望继续成为跨国并购的热点，其数量和规模有可能在经济企稳之后重新放大。

　　促进规范并举

　　商务部日前公布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草案称，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需报商务部核准。企业应客观评估自身条件、能力和东道国投资环境，积极稳妥开展境外投资。

　　宏源证券投资银行并购部总经理洪涛认为，《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推出在维护国内金融市场稳定，保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有助于遏制海外盲目投资，控制潜在的投资并购风险。之前中国银监会已经允许商业银行发放并购贷款，这有助于国内企业进行产业整合型杠杆收购，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日前发布的报告认为，制造业在较长时间内仍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我国企业应借机提升要素贸易和投资品贸易比重，与欧美实体企业进行股权层面的深度合作。可以考虑设立“境外收购基金”，对走出去并购的国内企业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并进一步完善相关的风险评估与保障体系。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日前在全国商务会议上也表示，要积极运用财税、金融等手段，支持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对此洪涛认为，应进一步明确《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实施细则，同时可以考虑推出并购基金、定向并购债券、并购认股权证等金融工具，做好促进境外投资的相关衔接工作。

　　参股实体经济

　　“今年海外并购仍然是机遇和挑战并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济专业委员会主任肖金泉认为，国内企业的境外投资目标可以优先考虑资源性产业，品牌和技术、市场渠道价值较大的制造业龙头企业。由于目前全球金融危机尚未结束，国际金融机构的风险仍不明朗，因此“抄底”海外金融业仍应具备高度的风险意识。

　　并购公会报告则建议，合作目标企业应选择技术领先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和资源类企业。标的规模为中小型的企业，可以进行整体收购，规模较大的企业，可以以参股形式购入，“五百强”企业则只购买少比例股权即可。

　　去年下半年以来，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明显回落，这为我国参股资源性企业提供了有利机会。日前颁布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称，将启动和完善石油、特殊稀缺煤种等矿产品国家战略储备。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强调，“矿产资源储备，尤其是在资源需求比较旺盛、经济波动比较大的情况下非常有必要。”

　　洪涛认为，除了投资或者并购石油、天然气、煤炭、矿业等资源类企业外，海外并购应着眼于完善产业链，通过并购获取国内急需的高端产能、市场、资源、技术以及人才，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消化内需不足导致的产能过剩。当前全球金融危机仍处于去杠杆化过程中，对金融服务业的收购应保持谨慎，在规避风险的前提下把握住海外并购的时间窗口。国内的大型金融企业首先要积极地练好内功，同时做好战略研究工作，面对机遇积极准备。

　　肖金泉认为，从国际主要经济体来看，目前跨国并购趋于停滞。对中国来说，盲目抄底存在较大风险，但仍然应该积极准备，目前应采取的态度是观望、研究和规划。(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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