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09日 07:29 |
作者: |
文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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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董事履职旨在构建和谐央企 □ 文风 职工董事履职,可以起到平衡器的作用,其根本目的旨在构建和谐中央企业。 日前,国资委发布《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职工董事履行职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职工董事代表和反映职工合理诉求、维护职工合法利益等特别职责作出详细规定。这是国资委构建和谐央企的又一重要举措。 近年来,国资委从内部和外部设立了一系列制度来构建和谐央企。例如,2008年,国资委出台《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央企履行社会责任的总体要求。《意见》着重强调,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要把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放在重要位置,营造和谐劳动关系,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实现企业与职工、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企业是央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央企业主要集中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和关键领域,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企业是央企的必然要求。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企业也是央企提升竞争力的基础。以人为本的企业管理文化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本。一个劳资关系紧张、矛盾层出不穷的企业,必然效益下滑、发展缓慢,市场竞争力也就无从谈起。 《办法》的实施不仅是维护央企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也是促进央企管理层与职工和谐发展的重要推手。《办法》指出,职工董事特别职责涉及的事项一般可以分为董事会决议事项和向董事会通报事项两类。其中,决议事项主要包括公司劳动用工、薪酬制度、劳动保护、休息休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生活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及修改。通报事项则主要包括: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方面的诉求、意见与建议,以及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诉求意见或倾向性问题。显然,这里所指的“薪酬制度”不仅仅是职工的薪酬制度,而是涵盖了高管在内的企业所有职工的薪酬制度。通过履行职责,职工董事不仅可以提高一般职工的福利薪酬,而且对央企高管的薪酬有了投票权。通过职工董事履职就能够找到高管和职工利益的平衡点,从而化解矛盾、增强企业凝聚力。事实上,在全球金融危机的“摧残”下,央企业绩出现了下滑。但是,不少央企高管薪酬依然有增无减。规范央企高管薪酬也就成为社会关注和讨论的热点。有权威人士认为,央企高管薪酬应与其经营业绩挂钩。事实上这话只说对了一半。因为央企高管薪酬不仅涉及到公司治理的问题,也涉及到社会的承受能力问题。职工董事履职就能够较好地反映职工和社会的诉求与承受能力。 《办法》也对职工董事的履职方式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听取职代会、工会、职工和外部董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参与决议事项的议案拟定,反映所征集的职工有关意见或合理诉求等。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央企职工董事工作在实践中还有待完善。从试点央企职工董事履职的实践看,仍存在四大问题和不足:一是职工董事如何处理好维护出资人利益与维护职工合法利益的关系还需进一步深入探讨;二是职工董事在董事会科学决策的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个别职工董事的角色定位还需进一步明晰;四是职工董事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尚需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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