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华工商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22日 11:22 |
作者: |
江国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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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21日电】记者21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我国已制订首部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以建立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维护生猪养殖户利益,保障市场有序供应。 根据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等6部门制订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在生猪价格过度下跌时,国家将采取发布预警指标,采取综合调控措施,促使猪肉与粮食比价、仔猪价格、生猪存栏、能繁母猪存栏等指标保持在合理范围内。 根据《预案》,当猪粮比价高于9∶1时,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规定,适时投放政府冻肉储备,必要时向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发放临时补贴。 《预案》还明确了调控的配套措施、组织协调、会商机制、地方责任,以及相关部门信息发布的分工。 《预案》自今年1月9日起实施。 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表示,这是我国首次制订并发布防止农产品价格过度下跌的预案。他说,国家将在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的基础上,加强政府调控,调节市场供求,引导市场预期,缓解生猪生产和价格的周期性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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