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北京商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16日 09:19 |
作者: |
郭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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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 (记者 郭莹) “我国成品油价格调整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趋向大体一致,时滞不会太长。”昨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就成品油价格答记者问时表示,成品油价格调整也不宜过于频繁,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机制对两次调价之间的最短时间间隔做了相应规定。
该负责人表示,下次成品油价格会在什么时间调整,主要取决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情况。如国际市场原油连续一段时期综合平均价格变化超过一定幅度,国内成品油价格就会相应调整。
针对“本次调价距上次调价仅27天,是否意味着将来我国成品油价格调整将会更灵活”的提问,这位负责人表示,改革后的成品油价格机制,一个重要原则是调整适时,因此,价格调整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趋向大体一致,时滞不会太长。但与此同时,考虑国内实际情况,成品油价格调整也不宜过于频繁,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机制对两次调价之间的最短时间间隔做了相应规定。
目前,国内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已经由上下浮动价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不再设定价格下限。同时,对民营批发企业汽、柴油供应价格与零售价格实行最低价差制,确保市场竞争环境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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