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新理财 |
发布时间: |
2011年09月22日 15:22 |
作者: |
冯一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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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冯一凡
87岁的弗雷兹·洛曼(Fritz Lohman)是纽约曼哈顿苏荷区的房地产大亨。2009年12月31日,他因病去世,留下1000万美元的遗产。
为了获得遗产,继承人莱斯利得先向政府缴纳至少300万美元的遗产税。这本无可非议,但倘若洛曼是在零点后过世,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2001年小布什总统当政后,签署了《经济增长与税收减免法案》,推出了上万亿美元的减税政策,其中就包括分阶段取消遗产税。根据这一法案,美国在此后的10年间将逐年增加"免税额",从2001年的每人100万美元增加到2009年的350万美元,最高税率也由2001年的55%降至2009年的45%。同时规定,2010年停征一年。
所以洛曼早走了一步,莱斯利错失了免缴300多万遗产税的机会。
缔造公平的遗产税2010年年底,国会通过了奥巴马政府的减税提案,从今年起,恢复征收遗产税,税率下降至35%,免税额度上升为500万。
遗产税属于直接税的一种,由来已久,目前世界上开征遗产税的国家和地区约有50个。但从遗产税的课征制度来看,各国不尽相同,按纳税人义务人和课税对象的不同,大致分三种制度。
一是总遗产税制。即对财产所有者死之后遗留的财产总额课征的制度。纳税人是遗嘱执行人或委托遗产管理人,课税对象为死亡者的遗产总额。总遗产税制有起征点,不考虑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也不考虑继承人的实际情况。美国、英国、新加坡采用总遗产税制。
二是分遗产制。即各继承人分得的遗产份额课征的制度。纳税人是遗产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一些国家只对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课税,多数国家除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外,还对依法有权继承遗产与死亡者血缘关系最近的亲属课征。日本、法国、德国采用分遗产税制。
三是混和遗产税制。先对死之者遗留下的遗产征收遗产税,然后在税后遗产分给各继承人时,再就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课征继承税。加拿大、意大利、菲律宾和爱尔兰等国采用此类。
然而,遗产税却是"不受欢迎"的税种,原因是与其他税种相比,遗产税的征收工作是偶发的、一次性的。征税面窄,对因发生死亡而转移或接受财产在一定数额以上的才征税。即使是在发达国家,遗产税或继承税的课税人数也仅占死亡人数的1%~6%。这导致遗产税收入少,财政意义不大,在多数发达国家,遗产税收入也仅占其全部税收收入的1%左右。此外,由于财产,尤其是不动产的转移,遗产税的征收需要设置专门的机构,征收成本较高。
为此,美国遗产税设置了许多条款,以避免税收流失。仅遗产税纳税申报填写说明书就有20多页,纳税报表有40多页,两者合计多达60页以上。正确填写往往需要一个月时间,所以,大多数纳税人都聘请专业人员来完成纳税申报。可以说,美国现行遗产税是美国公认的最复杂的税种。复杂的税制提高了征税成本,以1998年为例,遗产税收入为230亿美元,而征税成本却高达480亿美元。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方面,受供给学派减税主张的要求,废除遗产税的呼声一直不断。另一方面,要求保留遗产税的也大有人在。2001年,120名美国富翁联名在《纽约时报》上发表声明,呼吁政府不要取消遗产税。这些人包括比尔·盖茨的父亲老威廉、巴菲特、索罗斯、洛克菲勒等。富豪们呼吁保留遗产税,正是因为这小小1%的税收,却带来了100%的公平,它有助于防止富人永远富有,穷人永远贫穷,更能够引导富人参与慈善工作,实现社会公平。
征收是种"技术活"如何正确登记、评估财产成了遗产税最重要的环节,也是最为复杂的一项工作。许多国家都设有专门的评估机构负责应税财产价值的评估。如日本设有资产税、资产评价企划官,由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从事应税财产的评估工作。新加坡税务署专门设立了产业估值及核税处,其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
很多国家评估资产的基本原则是以被继承人死亡时该财产在市场上能够卖出的价格为准。具体评估方法,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日本遗产税法规定了地上权、永佃权、定期金权等财产的评估方法,对其他财产只规定了根据时价进行评估。国税厅就财产评估问题做出了财产评估基本通知,对不同的财产规定了不同的评估方法。
股票分上市股票和非上市股票。上市股票的评估以证券交易所公布的继承发生当日收盘价格、当月、前一个月、前二个月收盘价格的月平均值4个价格中最低的价格确定。非上市股票按公司规模的大小确定评估方法。
英国遗产税的估价原则是以市场价为依据。土地由专门的土地评估部门评估;无形资产由资本税收办公室负责评估;对金银珠宝首饰及文物、艺术品等,聘请专家进行评估。
对于遗产的申报和纳税申报,新加坡税法规定,继承人在财产所有人死亡之日起6个月内要自觉申报各项遗产,不论是否达到纳税标准,都要填写遗产税申报表。而日本税法规定,所有通过继承或遗赠取得财产者其课税价格合计超过遗产的基础扣除额,而又不适用配偶税额减免规定的,必须提交遗产税申报书。申报期限是自继承开始之日的次日起10个月以内。在填写遗产税申报书时必须填写遗产税总额、纳税地址、姓名以及各继承人如何分割遗产等事项。
尽管遗产税征收手续繁杂,但正是这1%的税收带来的公平,让世界上很多国家仍旧保留遗产税,并逐步探索对于财产申报、评估的先进办法。
不让富豪都"漂流"开着游艇到葡萄牙去看欧洲杯,花上百万美元到太空去旅游,重金定制豪华程度让总统都羡慕的私人专机??这就是俄罗斯富豪们的生活。在苏联解体后,一些富豪将资金财产转移到海外,甚至出现大批黄金违法运出境外的情况。据俄罗斯中央银行提供的资料表明,从1998年至今,俄罗斯外流资本已高达1000多亿美元。进入2005年之后,资金外流的势头再次抬头,仅上半年就有55亿美元被转往国外。
俄罗斯富豪们纷纷将财产转移海外的主要原因是其资产的来路不明,其中不乏不正当性收入,由于担心私有化进程发生逆转,很多俄罗斯富人都将大量资金存到了国外。另一方面是受到俄罗斯政府限制金融寡头的措施,尤其是该国石油巨头米哈伊尔·霍多尔科夫斯基被捕的影响。
资本外逃反过来又使俄缺乏经济发展所必需的资本资源,并直接影响到俄罗斯政治经济的稳定。因此为了吸引外逃资本流回国内,俄政府专门制定了《税收赦免令》。
《税收赦免令》的基本方针为:从2006年1月1日起至7月1日,凡在2005年以前的收入只要向国家交付13%的个人所得税,就可以合法化,而且申报人无需向税务机关解释该钱的来历。此外,俄罗斯还在同年取消了实施多年的遗产税。
俄财政部部长库德林表示:"政府实行税收赦免,是为了简化税收申报手续。政府既不会对申报人进行任何制裁,也不会对资金申报进行专门核查。" 《税收赦免令》和遗产税的废除无疑让俄罗斯富豪们获得了最大的收益,尽管能够防止部分财产流入海外,但普通百姓对法令的公平性却提出了质疑,俄媒体曾报道,俄纳税人抗议:"我一直规规矩矩地交税,就是税率为35%的时候我也是按规定交。现在国家不问青红皂白,不管是偷来的钱也好,藏匿的钱也罢,交13%的税就可以洗白了。这根本就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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