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来第一个不缴遗产税的富人
2010年3月,拥有90亿美元资产的得州休斯敦首富邓肯去世,虽然他只有77岁,但老邓肯肯定没白死,相信他在阴曹地府也会偷着乐。为啥,因为邓肯是美国94年来第一个拥有万贯家财的富人死后半文钱也不用缴纳国库的人。邓肯的四名子女和四名孙子女完完全全地合法地继承了他的全部财产,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假如邓肯老先生早死3个月,他的90亿美元资产分文也不会缩水,但是他的后人的身价就会贬值近一半,因为按照美国的税法,他的财产继承人就要缴纳45%的遗产税。
美国是一个“万万税”国家,住房要缴房地产税、上餐馆吃饭要纳消费税、活着的时候要缴税,眼睛一闭该消停了吧,想得美,只要有钱,死后还要缴纳遗产税。美国遗产税的税率非常高,因此也被视为“死亡税”。小布什执政的时候对美国税制改革,结果改出了一个大窟窿。也不知怎么搞得,这小布什当总统不行吧还好说,毕竟那是选出来的,但总得会算术吧。小布什大概连加减法都搞不明白,结果好,2009年以前有遗产税,2011年以后也有遗产税,唯独2010年美国遗产税就没了。只要是有钱的,又死逢其时(2010年),一辈子集聚的财富就可以安安稳稳的交给下一代了。
2010年是美国遗产税的空窗期,因为2001年小布什任内实施新的法律,逐年将遗产税的免税额提高到350万美元,并明定2010年完全取消遗产税。而这条税法又明定“落日条款”,自2011年起恢复修正实施前,对美国超过100万美元的遗产征收遗产税55%。面对2010年这一年的遗产税空窗期,连在国会占多数的民主党都无法通过暂时的修正法案,这就形成了2010年过世的美国富人可以堂而皇之不用为“山姆大叔”作贡献而窃笑瞑目的现象。
“推老妈下火车”的法律
诺贝尔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曼将2010年美国富人不用缴纳遗产税的法律称之为“推老妈下火车”的法律(Throw Momma from the Train Act)。也就是说,在财产的驱动力下,就可能出现对有钱的父母谋财害命的事件,当然现在这种事情还未发生。不过另外一种情形却时有耳闻,有钱的老年人开始考虑安乐死,反正自己已是七老八十,多活一年和少活一年差别不大,但早死上几个月,儿孙的福分就大发了。由于“一年空窗期”的存在,已经带来了一系列意想不到的戏剧化后果。不少富豪家属在2009年年底纷纷为濒死富豪通过人工方法延长生命以求多分遗产。批评人士指出,美国法律等于是在鼓励富人“要死赶今年”。
美国有钱人在很多方面都可以钻法律的漏洞,漂亮的名词叫合法避税,但唯独这遗产税很难逃避。富人活着的时候,有钱可以使劲花,但眼睛一闭,那财产就变成了“山姆大叔”的摇钱树,有钱人后代通过遗嘱获得的财产,“山姆大叔”该拿的一分钱都不少拿。没遗嘱的财产,“山姆大叔”可能会全部拿走。
2010年一年不缴遗产税
美国遗产税的征收始于1916年,当年遗产税得起征点位5万美元,最高税率为10%。1935年后,遗产税的起征点下降到4万美元,但遗产税税率最高却上升到70%。从1942年至1976年着三十多年间,遗产税征收的起点一直不高,仅为6万美元,但遗产税最高税率却达到77%。在小布什执政期间,美国的遗产税征收起点每年大幅提高,而遗产税最高税率则逐年下降。在2001年,美国遗产税的起征点为67.5万美元,最高税率为55%。2002年遗产税起征点上调到100万美元,最高税率下降为50%。2004年遗产税的起征点为150万美元,最高税率为48%。2006年遗产税起征点为200万美元,最高税率为46%。2009年遗产税起征点高调至350万美元,最高税率则降到45%。到了2010年,干脆没有了遗产税。小布什主政时,本来是想推动立法来取消遗产税,但因民主党的坚决反对而无法实现目标。按照以前的立法,在2011年,美国的遗产税开征起点将为100万美元,最高遗产税税率为55%。但奥巴马为了避免国会在2010年就减税达不成协议,2010年要全民加税,只好与共和党妥协。没想到,最后是遗产税在2011年的起征点高抬到500万美元,最高税率下降为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