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在巴黎达成共识,宣布用公共债务和财政赤字、私人储蓄率和私人债务等指标度量成员国国内经济平衡问题。结合业界普遍认为美国、欧洲、日本的公共债务问题已成为该经济体及此次世界经济复苏的极大障碍,国际及国内银行业监管当局引入杠杆率监管指标等,说明经济体各部门杠杆率的高低及效率对宏观经济的影响极大。为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应使经济中各部门的杠杆率在合理区间内运行,杠杆化应注重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
从我国涉外及经济中各部门的杠杆率看,各杠杆率指标处于安全区间内,提升的空间较大。
首先,我国各项偿债指标均远低于国际标准安全线。2010年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2.8万亿美元,为增加外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2001年以来各偿债指标变化情况看,负债率和债务率从2001年的相对高点逐年降至2008年低点,2009年虽有所回升,依然处于历史低位。
其次,经济中各部门的杠杆率均有一定的提升空间。据财政部公布数据,2010年财政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6%,2009年末国债余额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8%,均大大低于国际警戒线标准。2010年末,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2.2%,全部281家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都超过8%,不良贷款率为1.14%,资本充足率连续三年提高,不良贷款连续3年“双降”。2010年12月末,我国境内居民消费贷款余额占商业银行全部贷款余额的15%,比美国同期水平低12个百分点;境内居民消费贷款余额占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的24%,居民家庭整体负债率较低。
杠杆率反映了经济中各部门财务健康状况及对宏观经济增长的支持潜力。对经济体来讲,若杠杆化能够提高宏观经济增长速度,提高银行、企业的资本回报率,使劳动生产率提高前提下居民人均收入增长快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则杠杆化就是有效率的,否则必定会引发债务问题,损害经济发展。金融危机爆发后世界主要发达经济体私人部门的去杠杆化则是对低效杠杆化的强行修复。
我国若将杠杆化作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助力,则应将杠杆率提高产生的资金增量用在实体经济中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民生支出等领域,加快推进我国经济和社会领域的结构调整,鼓励形成创新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和促进社会福利制度的完善,而不是加大产能过剩和吹大资产泡沫。
一是应引导资金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鼓励研发的资金支持体系。应利用增加税前扣除、减税、贴息等财税手段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及所有企业的研发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快使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形成创新引导的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
二是大力发展创业型金融体系,积极发挥中小银行和民间金融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作用。通过设立专项发展基金、进行金融政策创新、发展面向创业企业的债券市场、加强创业板建设等途径,为创业企业构建由政府资金、风险投资、银行信贷资金、资本市场资金相互协调的融资体系,大力支持创业型企业发展。在财税、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等方面积极支持中小型银行及民间金融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
三是应加快建立促进居民增收的财税体制,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
四是进一步深化商业银行和国企改革,增强国有商业银行和国企的财务硬约束。在杠杆化过程中,银行信贷发挥着中心作用,增强信贷供给方银行的财务硬约束,可以提高我国金融系统的稳定程度,增强主要信贷获取方国有企业的财务硬约束,可以提升企业的财务效益,提高经济再杠杆化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