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15日 08:51 |
作者: |
严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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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欧美以及全球范围内金融监管改革取得了突破性成果,标志着后危机时代全球宏观审慎监管体系逐渐成形的几个重要层面确立:从独立分散的监管部门集中到统一机构监管;区域经济体内建立超主权监管机构;以及全球范围内一致的资本协议。 美英:从微观“分权”到宏观“集权” 被誉为自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美国最广泛、最严厉的金融体系改革法案,终于在今年7月艰难通过。该法案对于美国金融业颠覆性的影响力和全球金融监管改革的带头作用不可小觑。 宏观层面上,这一改革试图解决“太大而不能倒”的问题,终结纳税人自掏腰包援助对整体经济产生系统性风险的金融机构,该法案允许美联储扶持整个金融体系而不再帮助个别公司。 其中值得注意的一点是,美联储的权限在本次金融改革后进一步“升级”,赢得了监管大型金融机构的新权力,一跃成为美国金融领域最显要的监管当局。 无独有偶,英国在今年6月也公布了一项被称为“吸取了有史以来最严重的金融危机教训而建立的新监管体系”。此项改革的重心是赋予英国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更大的权力,将原本分散的银行监管体系集中到中央银行的“同一屋檐下”。 除了当前的货币政策权之外,英国央行还将承担防止系统性风险以及对英国金融业日常监管等职责,监管范围包括了在伦敦金融城营业的国外公司。这一监管职能将由新成立的附属机构执行,该机构暂命名为“审慎监管局”(Prudential Regulatory Authority)。 伦敦金融城政策与资源委员会主席傅思途(Stuart Fraser)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美英的监管改革来看,全球金融监管体系趋向于将金融监管权集中到中央银行。 “这样改革的目的在于加大各部门沟通的效率,减少沟通所需要的程序。如果再次爆发危机,英国央行就可以替代金融服务局有效地采取相关决策。”傅思途表示。 欧盟:超主权区域宏观审慎框架 宏观审慎的一项重要目标是防止风险在不同地域、国家、市场和机构之间传递。作为全球最主要的区域经济体,欧盟建立的泛欧金融监管框架可以说是超主权范围内宏观审慎监管的重要实践范本。 根据9月欧盟财长例会批准的欧盟金融监管框架改革方案,欧盟将新设立“三局一会”以加强整个欧盟层面上的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 宏观层面上,欧盟将建立“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uropean Systemic Risk Board,ESRB),负责对整个金融体系进行宏观审慎监管,监测整个欧盟金融市场上可能出现的宏观风险,及时发出预警并在必要情况下建议应采取的措施。其成员由欧盟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组成。 微观层面上,则主要金融行业内又分别成立三大监管局――“欧洲银行局”、“欧洲保险与职业养老金局”,以及“欧洲证券与市场局”。 完成整套立法程序后,这项新监管体系和上述“三局一会”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运行。 这项新的监管框架虽然只是一小步,但却是金融危机爆发后欧盟在金融改革方面取得的突破性成果――欧洲范围内首次建立了超主权金融管理机构,因而具有重要意义。 全球:巴塞尔协议Ⅲ全面升级 9月12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下称“巴塞尔委员会”)管理层会议通过了备受瞩目的加强银行体系资本要求的改革方案,即“巴塞尔协议Ⅲ”。 这将是数十年来全球银行业监管方面发生的最大变化,其成果将在二十国集团(G20)首尔峰会审议。 巴塞尔委员会的一揽子改革方案中最为重要的改变包括:将普通股构成的一级资本金比率最低要求从2%提升至4.5%;此外,还要求银行建立2.5%的资本留存缓冲。这意味着将银行所需持有的一级资本金比率总要求提升到了7%。 另一项基于更广泛宏观审慎目标的资本要求――“反周期缓冲”被提出,这一新的缓冲比率旨在要求银行在信贷过分充足的情况下居安思危、未雨绸缪,而这正是危机后银行业风险管理的重要理念。 全球风险协会(GARP)美国克利夫兰分会会长、凯斯西储大学金融学副教授Anurag Gupta日前在接受本报专访时指出:“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很多新的建议被提出,可能有数以百计的细小变动。但最重要的变化就是提升资本金比率和引进‘反周期’资本要求。” 市场普遍预计,这项包含大幅改革流动性和筹资规则的新标准会在未来许多年内压制银行的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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