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06日 05:53 |
作者: |
朱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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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朱凯 本报讯 由九三学社金融支社、国泰君安研究所联合主办的“全球货币泛滥下的金融管理”研讨会昨日建议,我国现行监管框架下金融监管协同机制存在诸多不足,对此需要通过法律制度安排,明确各监管机构的监管目标、权责分配和协调机制。 研讨会专家认为,本轮金融危机中,中国金融体系并未遭受重大影响,但随着中国金融领域的开放与发展,中国信用体系、金融监管体系将面临新的风险,相应的监管体系都有必要做出调整。 会议指出,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主要发达国家采取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导致了全球的流动性泛滥,中国政府的刺激政策同样也带来了货币供应量的超常规增长,导致面临流动性过剩的问题。在经济与流动性高速增长的情况下,中国的投资面临着持续的贬值压力。 专家建议,针对我国目前存在的混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矛盾、金融监管部门缺乏独立性以及金融协同监管不足的现状,应该加强对大金融机构的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并通过法律制度的安排,提升金融监管的协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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