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20日 08:30 |
作者: |
陈听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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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牙利国会10月18日投票通过了《征收危机税议案》,危机税从2010年起开始征收,连续征收三年。此议案是匈牙利总理欧尔班·维克托13日向国会提交的。 议案明确规定了危机税的征收对象:对国家电信部门、能源部门和商业连锁店每年征收的税额分别为610亿福林(1美元约合200福林)、700亿福林和300亿福林。 维克托当天在国会表示,危机税是过渡性的,按各部门的利润比例征收,不会对有关部门造成负担,也不会危及就业岗位。他强调:“谁拥有利润,谁就要承担责任。” 匈牙利经济部长毛托尔奇·捷尔吉表示,征收危机税可以增加国家税收,增强国家财政的独立性,进而推动经济增长,保证政府实现2010年把财政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控制在3.8%的目标。数据显示,匈牙利2009年GDP下滑6.7%,2010年GDP也仅能实现0.9%的增长。(陈听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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