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资委将推进央企整体上市列入工作的重中之重。国资委主任王勇强调,鼓励中央企业进行不留存续资产的整体上市,主业资产已经整体上市的,要通过多种途径实施集团层面的整体上市。从提出概念到“鼓励”践行、“积极推进”,再到今天的确定数量目标、强调“不留存续资产”,国资委的央企整体上市政策轨迹呈现出强烈的步步推进特征,昭示出整体上市是央企改革的大势所趋。
深化国企和国资改革
我国的国企改革走的是一条先易后难、先浅后深、先体制内调整发展后改革体制本身的渐进式改革之路。经过放权让利、两权分离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大战役,应该说容易解决的问题基本已经解决,剩下的都是绕不开、躲不过的难题或硬骨头。在“抓大放小”的改革思路指导下,中小型国有企业先后完成了改革改制,而包括央企在内的国有大企业,由于资产量大、员工数多、发展史久、影响力大等客观原因,改革明显滞后,几乎成为“孤岛”。因此,推进央企整体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平台,促进央企健全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是寻找国有大企业与市场经济最终融合方式、打赢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的需要。
同时,央企也是国有资产的集聚地。截至2010年底,由国资委监管的央企资产总额达24万亿元。近年来,围绕保值增值这一核心目标,国资管理多管齐下,在经营主业化、资产资本化、组织集团化、管理市场化、资产股权化道路上大步挺进,成效显著。相对而言,在资本证券化方面,虽然亦有建树和探索,但总体推进不够,直接影响到国有经济布局的优化、资源配置效益的提高、资产流动性能的增强、资本溢价水平的提升以及国资管理综合成效的实现。推进央企整体上市,可以切实提高国有资本的证券化水平,在享受资本市场溢价效应的同时,促进国资管理的深化与优化,加快国资管理从管企业到管股权、管资产到管价值、管企业人财物到管出资人代表的三大转变,确保国资的进一步保值增值。
做强做优央企
由于历史原因,央企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处于政企不分、社企不分、竞争力不强、盈利能力低的状态。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央企积极进行股份制改革,进军境内外资本市场,尤其是国资委2003年成立以来,大力推进企业之间的整合和整体上市。通过改制上市,央企不但筹集了大量发展资金,而且实现了企业内部组织结构优化,促进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推动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大大增强了央企的国际竞争力和风险管控能力。国资委成立八年来,在做大做强央企方面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果:央企数量明显减少,从196家减少到了117家(截至2011年5月);央企规模明显壮大,有越来越多的央企跻身于世界500强行列。今后要把央企进一步从大企业建设成强企业、优企业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推进整体上市无疑是一种必然要求,因为通过整体上市可以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协同效应,降低交易成本,从而进一步增强央企的综合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促进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随着央企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深入推进,央企及其所属子企业的公司制股份制改制面从2005年的40%提高到2010年的70%,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的央企43家,央企控股境内外上市公司达336家。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当年多采用将部分优质资产剥离改制包装上市模式,使得上市子公司与集团母公司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是上市公司乃至整个资本市场的一个战略隐患。推进央企整体上市有助于解决上述问题,提高资本市场规范程度;有利于增强资本市场的造血功能,让投资者更多地分享中国经济发展成果,从而为我国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提供战略保障。(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