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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股权出资新政助企业“过冬”
来源 发布时间 2009年01月23日 09:37 作者 潘洁
  为了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中央及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连续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无疑是一阵及时雨。去年,上海地区试行的股权出资新政让很多当地企业看到了希望。

  门槛降低

  上海东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是上海工商新政策的最大获益者之一,也是组建企业集团门槛降低后,上海嘉定区首家享受股权出资方式的企业。

  记者了解到,半年前,企业还曾为组建集团公司的资金难题困扰不已。

  “早就想将相关联的几家公司整合组建企业集团,改变原先各自为政的运转方式,进一步发挥企业品牌优势,做大做强。”在上海多家企业担任董事长的荣先生向记者表示,“但由于当时政策限制,设立集团母公司需要注册资本5000万元,企业虽然能够凑出资金,但将严重降低现金流,不仅影响正常的生产运作,更有可能带来生存危机,资金成为组建集团的最大瓶颈。”

  就在企业一筹莫展时,2008年8月,上海市工商局推出了支持企业发展11条政策。其中,“降低集团公司设立条件”是一条重要内容,即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额降至3000万元,子公司数量减少到3家,集团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降低到5000万元。

  “企业不需拿出大量资金先成立集团母公司,而是相关股东用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进行出资。”荣先生表示,这就解决了公司的难题。

  政策暖风频吹

  该政策规定,个人手中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可以用来作为资本向企业出资。

  据悉,股权出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项条件:投资人用于出资的股权要权属清晰、权能完整,且已足额缴纳;用于出资的股权应当由法定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股权出资额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70%。

  从已登记的股权出资情况看,因向银行贷款发生的股权出资申请案占全部申请案数量的64%,企业间担保交易安全的出资占28%,因典当产生的占6%,因信托产生的占2%。股权出资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具有了更高的公示效力,银行也降低了贷款风险。

  记者获悉,当前急需支持的外资企业包括外资金融企业、大型跨国公司、科技型企业、创新型企业、创投基金以及出口创汇加工企业这五大类。

  “在全球性金融海啸环境下,如何吸引外资金融企业落户上海,同时帮助在沪外资金融企业进一步加快本土化进程,是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过程中的一大热点和难点。”上海金融学院副教授洪世根表示。(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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