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万红金 通讯员 叶春云 刘邓波)“税务部门及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仅缓解了我们的压力,也为我们进行科技创新提供了信心”。宝安区沙井街道一公司负责人在沙井国税分局办理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97.15万元时高兴地说,企业研发投入越多,减免税收越多,这让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据宝安国税沙井分局税源管理一科负责人介绍,在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时,该分局税收人员走进企业,将相关政策具体内容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转达给众多高新科技企业,指导企业办理备案手续,并优化办税流程、方便相关企业办理减免税有关事项。该分局目前已完成了14户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备案工作,14户企业合计申请加计扣除额9430万元,累计通过备案加计扣除额6530万元,为企业减免税额达1632万元。
据悉,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此项优惠政策,既增加了企业盈余,又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热情。目前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加计扣除主要适用企业的研发费用、安置残疾人员等国家鼓励安置的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