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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支持引导民资进入电力市场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 2012年06月20日 08:23 作者 杨柳晗;李泽民
    杨柳晗 每经记者 李泽民 发自北京

   为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国家电监会6月19日发布《加强电力监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将加强市场准入监管,支持和引导符合资质条件的不同所有制企业进入电力市场。不断完善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及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的许可准入条件,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对民间资本投资的电力企业及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依法颁发许可证。

    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从国家电监会获悉,下一步电监会将采取措施不断完善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积极推动电价改革、促进电力建设市场开放等。

    根据电监会的规划,为保障不同所有制发电企业的合法权益,电监会将督促电网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与民营发电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切实履行合同义务,严格执行电力调度规章和规程,确保调度和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统一的电价政策。保障民营发电企业享受平等的电价政策,并及时足额结算电费。

    同时,电监会还将加强新建机组并网监管,保障民间资本投资的发电机组公平、无歧视接入电网。监督电网企业公开新建机组接入系统审核程序、审核标准和审核进度,平等对待民间资本投资新建机组的并网运行调试、并网安全性评价、转商业运营等事项。

    针对备受关注的大用户直购电,《意见》指出,将完善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大用户直接交易。制定和公开准入条件,简化审批程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发电企业和用电企业分别作为发电商和大用户参与直接交易。

    值得关注的是,电监会表示将促进电力建设市场开放。推进电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以及建设物资设备采购等领域市场开放,支持民营企业进入电力工程建设及物资设备的生产供应等领域。加强用户工程市场监管,杜绝“三指定”行为,为民营企业参与平等竞争创造条件,扶持其健康发展。

    电监会还强调,今后将积极推动电价改革,促进形成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电价机制。组织开展输配电成本分开核算,积极推动输配电价改革,推动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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