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财经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5月15日 16:4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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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市将以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为突破口,同步推进医疗服务支付制度等改革,实施“1+6”改革措施
本报讯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公立医院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今年下半年起,深圳市将以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为突破口,同步推进医疗服务支付制度等改革,实施“1+6”综合改革措施,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破题探路。
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改革以药补医机制,一直被视为公立医院改革的“深水区”。深圳市委市政府决定把推进公立医院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作为今年的重点医改任务来抓。改革的主要内容有:
分步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这是最主要的改革措施,也是整个综合改革的切入点。第一阶段,在深圳市纳入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面向医保参保人群、医保用药目录范围内实施。医疗机构因此减少的药品加成收入,折算成提高门诊诊金和住院诊查费收费标准,由医保统筹基金直接为参保人支付。第二阶段,在完成门诊诊金及住院诊查费价格调整报批手续后,扩大到全部就医人群、全部药,彻底打断公立医院业务收入与用药数量、药品价格直接挂钩的利益链条。
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依据医院登记设置的不同,分级提高门诊诊金和住院诊查费的标准。即在原来的基础上平均每门诊人次提高门诊诊金12元,平均每住院床日提高住院诊查费37元。医保统筹基金承担本市医保参保人诊疗费用增加部分。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和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推进医疗服务付费制度改革。制定全科门诊收费标准,按诊疗人次收取费用;对专科门诊实行单次门诊费用最高限额控制制度;建立单病种“定额、包干”基准收费标准,对住院患者实行按病种付费,避免“大检查单”,防止医药费用“此降彼涨”。
建立药品流通企业与医院药房竞争机制。建立公立医院允许患者使用外购药品的制度,在保留公立医院门诊药房的前提下,选择若干家大型连锁药品流通企业,允许患者凭医生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买药物。
探索药品采购制度改革。以广东省药品统一采购中标目录和中标价格为基础,对进入深圳市公立医院的药品实施二次遴选,与中标药品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实施集团式采购和统一配送,降低药品入库价格。探索建立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之间的直销渠道,以此减少流通环节。
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对向患者推销药品、保健品或其他与临床诊疗无关的商品,收受回扣、提成和其他商业贿赂的人员,一律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并吊销执业资格。
健全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建立药品收入比例控制机制,落实处方点评和处方公示制度,落实抗菌药物控制使用责任制,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单病种质量的管理,加强医院信息数据核查和管理。
据介绍,下一步,深圳将成立由专项改革工作小组,完善配套改革方案,包括完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制定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方案等;做好操作层面的技术准备工作,从今年第三季度起,在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并及时对实施改革的效果进行测算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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