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财经国家周刊 |
发布时间: |
2012年02月07日 17:42 |
作者: |
陈道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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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一行三会”的协调性,对于金融业服务经济大局,防范自身系统性风险都至为关键,因而需根据所协调问题性质,采取不同的方法解决。
首先要加强“一行三会”的政策和信息协调。货币运行受多个因素影响,在金融结构及监管政策变动频繁时期,受到的影响就更为明显。央行的货币调控,需拥有必要的手段了解并影响商业银行的行为。当前,央行的逆周期管理,与监管部门特别是银监会的宏观审慎管理,都需放在统一框架中统筹考虑。
去年我国通过央行的货币调控、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特定行业的风险管理,抑制了巨额存量货币对实体经济的可能冲击。为此,央行采取了更加广泛的社会融资总量调控。2012年的货币调控更注重“定向支持”,如果缺乏监管、财政和产业政策的支持,仅仅依靠货币政策工具,很容易演变为总量的宽松。因此,更需要加强央行和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央行在通过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投放历史上冻结的基础货币时,同样会受到存贷比等监管政策的影响,也需要统筹考虑才能达到政策的设计效果。
总之,货币和监管共同影响着现实货币的运行状态,两者既要有一定的独立性,更要统筹考虑。为此,我国应进一步加强央行与三个监管部门在政策、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协调。可考虑由相对独立于“一行三会”的机构或委员会,执行宏观周期判断以及宏观系统性风险的监测和评估。
其次是从三个方面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随着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融合,各类金融控股公司不断涌现,以分业为基础的监管体系有些捉襟见肘。为此,有必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制度协调:一是应尽快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原则和监管方法,建立必要的防火墙和适当的监管措施,避免政府提供的安全网被滥用,尤其是银行的信用和客户关系的被滥用和不公平竞争;二是建立对金融创新(包括产品、机构和市场)的协调机制,主要是各类资产管理的创新;三是建立危机处理预案,在日常工作层面,可设立一个办公室专门处理和监督跨部门的公文处理,应严格时限要求。
再是明确监管职能,推动债券市场的统一。债券市场的“多头管理、市场分割”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市场的发展与效率,这是历史形成的。因此,债券市场的管理,不能仅仅从监管协调(涉及央行、证监会和发改委)层面来处理,而需明确监管职能,从推动市场统一角度来根本化解。可考虑在协调研究中国债券长期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将债券市场的管理职责统一归属于管理证券的中国证监会。
最后是推动以功能、事后为主的监管模式。监管不协调,除导致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还导致了一些不合理的部门保护,形成市场分割。这种监管不协调,更多地反映的是以机构、事前为主的监管模式存在的缺陷。
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应由机构、事前监管转向功能、事后监管。但纯粹的功能性监管,又会导致多头领导,增加微观企业成本,并且可能出现政策冲突。为此,有必要在多个监管部门之间先有一个政策协调汇总机制,将功能性监管汇总、转换成对机构的管理后,再进行对口管理。
对于实际执行金融功能的“影子”机构,需要根据“功能重于形式”的原则,在有关监管部门备案。当这些机构的业务规模或市场影响力达到一定程度后,应强制将其转换为传统金融机构,接受正规的金融监管。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综合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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