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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投澄清"变卖资产"传闻 地方融资平台陷两难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1月05日 07:55 作者 蓝之馨;张国良
    近日,广州城投集团(下称“广州城投”)深陷“债务千亿,变卖资产”的传闻,引发各界热议。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广州办亚运留下千亿债务,作为广州筹措亚运建设的投资方,广州城投只能依靠“变卖资产”度日。随后,广州城投对此作出回应,称目前总资产1400多亿元,资产负债率60%多,企业运作势头和未来发展良好,不存在靠卖资产度日的情况。
  据该报道,广州城投继亚运大力投入之后,陷入巨额债务危机。广州城投的主要债务来自于广州城市中轴线建设的相关开发,其中包括珠江新城地下空间、广州塔建设及海心沙建设的费用。
  “广州城投银行账面的欠债已经超过700亿,如果加上其他债务的话,其账面欠债可能超过千亿。”该报道引用相关人士的话表示,此巨额债务主要用于亚运期间的城市投资建设。
  广州城投则通过广州市建委官方网站发表声明对这一数字做出否认。该声明称,企业目前运作势头和未来发展良好。
  声明称,根据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广州城投2011年贷款还属于宽限期内,无需偿还贷款本金,因此也并不会陷入债务困局。
  对于广州城投为渡难关变卖资产的说法,广州城投也予以了澄清,表示“这是广州城投寻找合作经营伙伴的正常经营行为”。
  该声明称,广州城投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对海心沙西区进行了公开招商,但该经营者作为承租方,仅对承租部分进行经营管理,海心沙西区资产仍在广州城投名下,“根本不存在变卖资产的情形”。
  同样,被传“10亿元变卖”的宏城广场项目也属于“正常的合作建设开发”,符合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且该项目招商工作于亚运会开幕前就已完成。
  而“政府注入的资源和资产收益”显然是广州城投最大的偿债来源。
  而平常依赖于土地等资产收益的广州城投等地方融资平台,都因为最近土地出让的不景气状况而备感压力。
  林江认为,地方融资平台发债的身份尚处于灰色地带,使得这些平台实际上处于两难的境地。“如果城投债被界定为政府债,那么假使最终不能偿还,也要由财政进行买单,但这样城投的市场经营行为势必受到政府管理部门的限制;而如果是公司债,伴随着更自由的市场操作权利而来的,则是企业自身需要承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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