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理财周刊 |
发布时间: |
2011年11月22日 16:10 |
作者: |
邢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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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市场"难界定 电信、联通最终是否会被处以数亿乃至数十亿元的巨额罚款,现在我们还不得而知,因为此事的性质认定具有很强的技术性,也很复杂。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孟雁北副教授告诉记者,因为反垄断法的实施专业性和复杂性很强,有时还需要大量的经济分析,对证据的要求也非常高。 孟雁北说,有4个关键的问题需要逐一论证:一是界定相关市场,即明确我们所要分析的产品市场是互联网接入市场,还是宽带接入及网间结算市场,或者是其他相关产品市场;二是证明联通、电信在相关市场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而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需要大量的证据来支撑,并不是想象的那样简单;三是证明联通、电信从事了反垄断法禁止的滥用行为问题;四是证明联通、电信从事某些行为是否具有正当理由或者是合理的商业理由,行为的后果是否排除或限制了竞争的问题。总之,在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上述4个问题能够成立之前,我们只能说联通、电信的行为是涉嫌垄断行为。 在这4个问题中,最难界定的就是"相关市场",专注《反垄断法》研究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健民认为,界定"垄断"并不是一件易事,目前一般老百姓认为的"垄断"是指其有较高的市场份额,但这并不准确。确定"市场份额"的前提是,界定"相关市场"。目前,一些行业专家对市场份额的认识还比较笼统,因为《反垄断法》中的"相关市场"可能包括产品市场、区域市场或者季度市场。因此,人们认为的某些企业"垄断"可能只是其有"交易优势",并不构成垄断。 公平竞争受关注 不过也有专家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认为,如果目前披露的一些相关事实能够被确认的话,那么电信和联通的确是涉嫌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这是因为,第一,这两家公司在宽带业务的相关市场已经具有了市场支配地位;第二,它们向自己的关联企业收取的接入费用低于非关联企业,属于价格歧视,其结果造成了不公平的竞争,限制或者排除了这一相关市场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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