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成都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7月29日 08:02 |
作者: |
赵素冰;李燕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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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专项检查出租车司机违规行为
专用设施不全、不系安全带、违规安装电台……昨日起至7月31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成都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和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出租汽车管理处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出租汽车行业督察工作。在这次专项检查过程中,出租车司机的违规行为都会面临顶格处罚。
专项检查 47辆出租车违规
昨日下午2时,红星路步行街南口出租车候车点上,交警、交委执法总队的执法人员对来往的出租车逐辆进行检查。下午3时许,蓉城公司的出租车司机周利萍因为没有系安全带,被交警拦下,罚款100元,记1分。这还不是他面临的所有处罚,作为出租车司机,他的服务质量考核也将被扣分,而且还将和其他违规的司机一起到出管处参加培训教育。
昨日的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共检查出租汽车74辆,发现问题车辆47辆。其中交通违法14辆,主要集中在出租车司机不系安全带、侵走非机动车道;客运违章13辆,主要集中在运营过程中使用电台、标记不齐;其余为着装不规范、消防器材配置不合格。 定点检查 发现违规将顶格处罚
据了解,联合调查组共选取了8个点进行定点检查,主要检查12项违法违章行为,其中包括出租车司机在运营过程中不系安全带、使用手机、电台、闯红灯、违反行停秩序、车辆灯光不齐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未亮证服务、无服务资格证营运、车容车貌不整、标志不齐、不主动出具发票、拒载乘客等客运违章行为。
“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规行为,都将全部顶格处罚。”成都市交委出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检查期间,违规的出租车司机都将按照相关规定顶格处罚。
成都商报记者 赵素冰 实习生 李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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