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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快递业发展才能祛除消费者网购心病
来源 通信信息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5月04日 16:13 作者 张颖洁
     利好消息再次传出,消费者网购将添“定心丸”。新华网消息,从国家邮政局了解到,首部快递业务操作规范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内出台。据悉,该操作规范针对快递业服务的四个环节提出了包括场地和设备要达到一定标准、快件离地多高不能离手、快件不能落地等具体要求。
  应该说,随着网购规模日益扩大,快递市场已呈火爆之势,但与发展不协调的是,快递业服务企业标价不统一、“暴力分拣”等现象屡受消费者诟病,涨价则同时成为消费者和行业发展的“心病”。
  具体分析,其一,不允许现场验货最受诟病。在网友看来,快递公司的职责就是要保证所运送物品的完整性,不让验货怎能让消费者放心?其二,2011年2月邮政业消费者申诉数据显示,总共6823件投诉中,涉及快递业务的有6271件,其中快递延误是消费者投诉最集中的问题。此外,派件员不能明确告知快件邮递时限和快递服务企业收费不合理等问题占了较高比例。
  法规缺位,行业护短时有发生,如此种种,消费者怎能买得安心?多数消费者感叹:快递业潜规则太霸道,消费者维权难伤脑筋。究其原因则在于:快递市场准入门槛低,使得行业良莠不齐。为此,有望出台的首部快递业操作规范有着标志性和里程碑式的意义。“快递不快”将成为过去式,消费者“坐享其成”将更加放心。
  而在法规没有正式出台的当下,对企业而言,专家认为,快递企业必须不断创新经营模式和服务模式,在基础快递业务的基础上开展延伸服务,比如代收货款等增值服务应当是未来快递业发展的方向。
  对消费者而言,应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尽可能选择信誉好、服务好、经营规范、证照齐全的快递公司;应与快递公司签订《快递递送合同》或《运输合同》、《委托合同》,尽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仔细查看托运单的填写是否全面、清晰,是否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价值、到货日期、运输方式、取货方式、收货人以及联系方式等,对重要物品一定要选择保价以明确违约责任;当面开包检查、核对好货品后再签收。(本报记者张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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