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28日 08:41 |
作者: |
黄晶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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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人士称,此举将理顺中国司法执法体制,消除多年来一直为人诟病的铁路司法独立王国
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落马”不久,铁路司法改制一事亦有所松动。3月27日,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年6月底前,全国各地的铁路法院、铁路检察院要全部划归地方管理。分析人士称,此举将理顺中国司法执法体制,消除多年来一直为人诟病的铁路司法独立王国。
据悉,铁路“两院”的转制思路为,“两院”与企业分离,一次性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一次性移交给驻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省高级法院、省级检察院,实行属地管理。
目前广东省检察院已经对外承诺,广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和所属广州、肇庆、长沙、衡阳、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上半年将从广铁集团全部分离。人员过渡的范围是,在职在编的干部,经过考核过渡或考试过渡,合格者使用政法专项编制进行身份转换,实行公务员制度。这种改革方案被认为是保留机构,交给地方管理思路,是中央明确铁路“两院”交给地方的具体落实措施,解决了交给谁、怎么交的难题。
国家此前在铁路系统内部设立“两院”的初衷是为避免铁路行业流动性大以至管辖不明,在调查取证方面造成拖延。但长期以来,铁路公检法机构,经费全由各级铁路局负责,人事也由同级铁路局的组织部门管理,铁路局里许多人都把铁路司法部门看成是一个下属单位。因此,在一些铁路与地方互涉案件中,铁路法院、检察院通常向铁路一方倾斜,形成了一个小王国,不公正现象时有发生。
北京某法院一位法官昨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现有体制导致一般民事赔偿和铁路赔偿两种参考依据,且差别很大,这在法理上很难站得住脚,将铁路“两院”划归地方,有利于统一法律适用。
事实上,早在2009年7月,中央编办就发布通知明确了铁路司法改制的思路,但最终因各方利益纠葛陷于停顿。刘志军“落马”后,就有分析指出,此案或可成为这一改革的切入口,而铁道部在刘志军治下政企不分、改革滞后等沉疴积弊或将得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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