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东方早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28日 09:33 |
作者: |
周祺瑾 |
| |
早报记者 周祺瑾
昨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26日出台的“国八条”的相关调控要求。
据知情人士透露,上海市政府已开始讨论“国八条”的执行问题,具体细则有望于近日率先公布。在具体的操作办法中,“上调公积金贷款中改善型二套房首付比例的可能性非常大”。
上海将率先推执行细则
根据昨日发布的《通知》,“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昨日,某知情人士向早报记者透露,近日上海市政府已就此进行了讨论。讨论内容除了制定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之外,还有关于《通知》中对“限购”、“停购”政策的执行细则和日期。
前述知情人士称,上海执行“限购”、“停购”,会在地方细则公布之后,可以肯定的是,上海的执行日期会走在全国最前列。
昨日,早报记者从包括浦东、徐汇在内的多个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了解到,关于如何执行新的限购政策,工作人员尚未收到通知。
根据《通知》,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二套房首付有上调空间
《通知》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值得指出的是,《通知》还称,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这意味着,二套房首付在地方仍有进一步上调的空间。
对此,上述知情人士称,商业贷款的二套房首付比例和利率具体何时执行,这得根据央行和银监局的规定执行。
但前述知情人士透露:“上海方面上调公积金贷款中改善型二套房首付比例,这个可能性非常大。”据悉,相关细则还在讨论之中。
“限购令”全线铺开
“限购令”的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
根据《通知》,“已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凡与本通知要求不符的,要立即调整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并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核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尚未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其他城市也要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出台住房限购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已推出“限购令”的城市有25个城市,目前尚未推限购令的省会(不含港澳台)城市,有西安、南宁、石家庄、沈阳、长春等。
此前外界盛传,住建部年初已对没有限购令的热点城市提出建议,建议其执行“限购”措施。
对此,有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透露,“限购令”扩张,将对二三线城市的楼市形成压力。
“供求矛盾依然难解”
“国八条”关于商品房用地供应总量的规定,同样引人关注。
按《通知》规定,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
据克而瑞上海事业部总监付琦介绍,2009年和2010年上海的商品房成交量远高于供应量,即使2011年上海的商品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前两年年均水平,短期内也难以缓解商品房供不应求的矛盾。
《通知》还要求大力推广“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房价高的城市要增加限价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
对此,付琦分析,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必须规定购买群体,否则,开发商可以把限价房出售给内部员工或其他有关系的人,通过这种腾挪转到二级市场按实际市场价出售。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要求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必须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要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