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北京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18日 10:3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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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出台了被誉为“史上最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下,房地产市场并未减温。国家统计局昨日发布《2010年全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2010年,全国商品住宅销售额同比增长14.4%,相关专家认为,是通胀影响了调控效果,楼市维稳需先行调控宏观经济。 数据显示,2010年商品房销售额5.2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8.3%,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额增长14.4%,销售面积增长8%。12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同比上涨了6.4%。首都经贸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及认为,由于市场上蔓延着“投入房地产市场可以保值,抵御通胀带来的贬值”这种想法,楼市调控自然效果不甚理想。 陈及认为,在通胀预期下,2011年的房地产市场也依然存在上涨因素,房地产调控仍是今年工作的重点,而房地产市场属于宏观经济的子集,因此调控房地产市场,对宏观经济的维稳工作需要先行,要做到先大稳后小稳。 从宏观经济层面看,陈及认为货币政策上要进一步减少货币流通量,紧缩信贷和投资规模;在行政政策上,要注重通过使用税率杠杆、调高最低工资水平来均衡居民收入,让消费者能够有能力抗击通胀,而非寻找抗通胀保值渠道。此外,传统“土地财政”对房价上涨有着源头激励作用,地方政府依靠售卖土地增加财政收入的做法,须得到改变,才能从根本上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扬。 从房地产调控层面看,陈及认为房产税是调控房价的有力政策,在城镇土地资源并不充裕的情况下,能够抑制房价,还能减少贫富差距,但赋税往往涉及面较广,必须先通过部分城市先行试点来总结经验,找到税务管理办法、税率结构设计和赋税客体的价值评估办法等,并可能在“十二五”期间面向全国推广。但信达证券研究中心总经理吕立新指出,房地产税虽有效果,但终究属于财政政策,成效持续性不能保证,商品住宅拥有“商品属性”,应该回归到市场调节体系中通过调节供需来调控房价,如加大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建设和供应,保障低收入者住房,调控的成效才能够持久。 更值得注意的是,商品住宅除了“生活属性”外,还被赋予了“投资属性”,吕立新认为,是我国金融产品的缺失和金融风险保障体系不完善,导致过多的投资资金追逐过少的房地产资源,在去年的“调控大棒”下,投资资金有的观望有的撤离,但留下来的资金,仍然对房地产市场造成过热压力。因此,金融机构应该提高服务质量,加速改革和创新,设计更多类型的金融产品,并且建立有效的金融风险保障体系,为流通中的投资资金找到更多的流通渠道,才不会堵塞在房地产领域,造成房价扭曲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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