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17日 08:17 |
作者: |
陈莹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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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将优化对中小企业税收优惠 □本报记者 陈莹莹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15日表示,在我国房地产调控新政继续实施过程中,应积极稳妥地推行房产税改革。在“十二五”期间,要努力优化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他是在出席2011中国经济展望高峰论坛时做上述表示的。 贾康认为,重庆等地推出房产税试点是合乎逻辑的。房产税改革,一方面,可培养地方财源支柱,优化地方政府行为模式体制改革,同时促进我国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可强化现在迫切需要进行的收入再分配调整,落实并推进收入分配机制改革。 他表示,“十二五”期间将积极地推进税制改革,将进一步按照减税、低税率原则,优化税负、调整经济社会生活。在优化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方面,对那些鼓励出口的企业,将做出积极安排。在税制改革推出的配套事项上,把握宏观税负不变原则,相应地调整法人所得税。鼓励企业更好地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促使那些能够在节能减排、创新方面确实做出实质性安排的企业扩大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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