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CIHAF中国住交会于12月10日在深圳开幕,由中国房地产报评选的“2010中国房地产十大新闻”揭晓。
中国房地产十大新闻
一、政策重拳
新闻: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被称作“史上最严厉”的楼市调控政策。接下来,从国四条、国十条、到全面叫停销售定金,加强廉租房政策,再到规范二套房认定标准……围绕“差别化信贷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加大住房产权交易市场检查力度等各种调控新政接二连三密集出台。
然而,楼市在历经短暂低迷之后,7、8月迅速回暖。为防止房价再次反弹,9月29日,更加深化的“新五条”政策出台。对于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采用以“限购”等行政手段为核心的调控政策,得到了更多地方政府的积极跟进。
为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楼市调控持续加码。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消费性贷款禁止购房。10月初,财政部、国税总局、住建部等部委联手发布通知,将贷款购房首付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于囤地捂盘房企将停发股票债券不给贷款;11月1日起房贷7折优惠利率全面取消,11月3日,四部委全面叫停第三套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利率上浮10%。
点评:本次中央重拳连续调控楼市,直指房价问题,同时也是中国经济“调结构”的重要部分,这也让楼市陷入了深度博弈状态。相比2005年、2006年,此次国家调控房产遏制房价的决心可谓空前。事实上,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2009年中国房地产的非正常发展已经引起了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连续密集出台的政策,彰显了中央“不会放松”的决心,但需要注意的是,调控房价的短期政策需要与长期的制度建设衔接,解决房地产的问题,引领行业健康发展。
二、房产税拟征
新闻:从3月5日物业税未入政府工作报告开始,坊间就有了以房产税作为替代的猜想。3月底,传出重庆市拟对高价商品房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相关方法上报国务院。4月,“新国十条”出台,其间对研究税收手段调控房地产被提上日程。“新国十条”亦明确指出,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随后,传言京沪渝深四地可能试点征收房产税。及至9月底的“新五条”,更是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房产税试点”工作。紧随其后的是,关于房产税试点的三套方案在部委会签的消息得到证实。房产税已渐行渐近。
现行的房产税是根据国务院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开征的,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余值或出租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目前,个人住房暂属于免征范畴。
此次房产税再被推至前台,也是尝试绕开复杂的立法程序,利用已有税种和机制达到在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的目的。
点评:在物业税开征极为困难的背景下,房产税被看作是行之有效的替代方案,同时也被普通民众视为遏制房价的有效手段。尽管靴子尚未落地,但是一直被视作房地产调控的“核武级”手段。然而,房产税的征收初衷、手段等具体问题,仍需充分讨论后才能出台。应当超越短期的价格调控目标,成为长期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部分,改变地方政府“以地生财”的痼疾。同时,一定要回归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源,政府通过房产税获得的收入应当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三、拆迁酝酿变法
事件:2010年年初,国务院宣布酝酿废除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并启动了制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立法工作。2010年1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但新拆迁条例自征求意见以来,时间已近一年,至今仍未有进一步推进的苗头。相反,在废旧立新的空档期,一些地方却上演“最后的疯狂”,从4月的抚顺“杨义血案”到江西宜黄县“9·10”拆迁自焚事件,再到10月30日发生的夜半持械入室行凶伤人致死的太原强拆案,恶性拆迁事件屡禁不止。
点评:一直以来,作为敏感的社会问题,城市拆迁无论有多少合法的理由,却始终映照着拆迁户被野蛮清除、其利益被粗暴掠夺的危险。尽管《物权法》已在法律上给予私人产权支持,可拆迁中权力独大、权益失衡的情势依旧严重。能否让群众分享城市化及土地升值所带来的溢价收益,以及合理提高征地和拆迁的补偿标准,是拆迁立法和实践中应该予以关注的一个问题。
另一方面,自去年以来,暴力拆迁事件频频发生,在这些悲剧背后,拆迁利益链条已然清晰可见。在土地财政、形象工程、官商勾结等一系列利益驱动下,专断式拆迁愈演愈烈,甚至走向极端。只有斩断这一业已形成的利益链条,明确地方政府在拆迁过程中的角色定位并建立相应的问责机制,才能有效根治拆迁顽疾。
但改革现行的拆迁制度将在本质上触及中国的土地制度、财政制度改革和中国式的城市化模式转向,它的走向将由多重因素决定,注定不会是一场理想主义的喜宴。而这或许正是新拆迁条例至今难产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