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产经要闻
预售款严格监管 开发商资金压力凸显
来源 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 2010年10月27日 11:07 作者 李木子
    □ 本报记者  李木子
  
  在“五项措施”、商贷利率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报经市政府批准,出台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房地产调控加码。专家表示,开发商资金流将收紧,大概半年之后会显现。
  《办法》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保证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商品房预售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人,承购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购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后续付款、按揭付款)。
  关于预售资金监管带来的影响,北京中原房地产三级市场研究部研究总监张大伟表示,相比之前的金融政策、交易环节政策,预售资金监管将非常直接的沉重打击开发商,这也可以说是从4月份调控以来对开发商影响最直接的一个政策。
  我爱我家控股公司副总裁胡景晖表示,目前市场上普遍存在的捂盘惜售现象也必然受到该政策的影响。政策实施后开发商将无法再采取捂盘惜售手段抬高商品房价格。为回笼资金,房企或将提高销售进度,随之市场上的商品房供应量将会加大,对降低房价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由于不同的开发商的资金状况不同,资金充足的房企或只开发一两个项目的小型房企受此次调控政策的影响将会比较小。
  “对开发企业而言,这显然是个负面的消息。”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表示,在目前,开发商已经被收紧贷款的环境下,预售资金的严格管理,对房地产公司的现金流及新项目的影响将是十分明显的,这很可能会加快开发商推盘、销售的速度,以期尽快回笼资金保证在建项目的竣工。
  虽然从《办法》规定的条款来看,对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产生非常巨大的影响,不过,潘石屹表示,这个“监管办法”是从2010年12月1号开始实施,对房地产商来说,资金压力不会来得很突然,因为12月1号前拿到预售证的这部分资金是不受到监管的,所以12月1号之前,开发商会抓紧时间拿预售许可证。而现在已经拿到预售证,和12月1号前准备突击拿证的数量还是非常大的,所以“监管办法”的实施对开发商资金的影响不会立竿见影,这个压力大约在半年之后会凸显出来。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京商品房预售款拟设监管账户 房企滚动开发遇阻 (08-18 08:53)
·预售款监管制隐现 杭城房企抢地热情趋冷 (08-04 10:47)
·冠城大通上半年预售款大涨23倍 (07-28 07:46)
·招商地产:业绩下滑源于07年底无充足的预售款 (10-27 14:20)
·预售款监管能迫降房价吗 (08-30 13:47)
·预售款监管再击房企要害 (08-25 08:28)
·住建部等部门拟监控预售款 (05-06 08:02)
·房地产:政策不变 业绩确定 (10-14 14:10)
·两部委"投石问路" 楼市新一轮调控已"山雨欲来"? (09-28 06:57)
·多省市监控商品房预售款房企四成资金调配受限 (08-25 07:48)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