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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贷子还”能绕开“限购令”?
来源 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 2010年10月21日 08:02 作者 陈相明
      近日,上海、杭州等城市出现了一种名叫“接力贷”的按揭贷款方式,可以帮助一些有多套物业的买房人,曲线绕开严格的“限购令”、“限贷令”,而不增加购房人购房记录和贷款记录。本报记者调查了解到,深圳也有银行推出类似的贷款方式,但各种要求仍然很严格,而且对于深圳的实际情况来说,“绕行”作用并不太明显。

    父母须提供纳税或社保证明

    据了解,“接力贷”的基本操作路径是父贷子还、母贷子还。以老人的名字申请按揭,必须是年龄较大且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预计有稳定的退休收入,需要指定其某个子女作为所购房的唯一连带还款人,并经所指定的连带还款人作出承诺:“负责承担借款合同对借款人、抵押人的约定义务,以及在该笔贷款本息偿还完毕前不撤销抵押”。以此种按揭方式进行的还款记录,仅表现在合同人(即父母)名下,不增加其子女购房及贷款记录。

    农业银行深圳分行一名业务经理接受记者咨询时表示,该行之前一直就有开办“接力贷”业务;但是,以父母名义买房,父母名下的房产也需少于2套,如果是非深户,购买此套房产之前还不能拥有房产。最关键的是,父母还需要提供在深圳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

    “现在社保局都不允许补办社保缴纳证明了,这是过不了户的。”该工作人员提醒记者。

    而无法花钱伪造社保缴纳证明,也得到了中介工作人员的证实。深圳某大型中介公司区域经理李先生给记者举例,购房者和父母的户籍本是分开的,并且房产在父亲一方,那么以母亲之名义,可以多购买一套住房,但这同样需要母亲提供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至于谁来支付月供,银行一般不会太管,银行只要能按时收到月供款就行了。”李经理说。

    福田一品牌中介置业顾问对记者说,深圳作为移民城市,绝大多数人的父母都是非深户,并且工作都不在深圳,提供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这一条,令“父贷子还”实现过户绕开“限购”,目前还比较难以实现。

    花钱买“指标”风险很大

    另外,深圳国土规划委近日解读“限购”政策时表示,有单身成年子女的深圳户籍家庭,可以购买第三套住房,但必须以成年子女的名义购买。中介工作人员表示,这一政策其实也会占用成年子女的购房指标,如果限购政策实施时间很长,未来子女要买房,其实还是一样的。

    近日也有投资客愿意花钱买“指标”:即投资客倾向于找名下无房产的“购房者”,以便拿到更低利率和更少首付,而愿意接受“好处费”协助办过户的,一般是无计划在深圳买房的“购房者”。作为报酬,投资客支付给“购房者”1万至5万元不等。不过,律师表示此举风险极大。

    “现在‘擦边球’基本上很难打,成本也很高。所以,大家都把精力放在商铺和写字楼。”上述中介公司李经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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