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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监管措施“落地” 房企失去定价权?
来源 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9月28日 09:42 作者 李木子
    □ 本报记者 李木子
  
  “巍然不动”的房价令管理层加大了新政落实力度。从8月份开始不断重申加快保障房建设,至此十一长假前夕,各种房地产政策密集出台,包括房价统计改革方案公开征求意见,银监会和住建部联合审查二套房贷执行情况,国土部、住建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不断夯实政策落实的措施和手段。
  这一波被称之为“二轮调控”的房地产政策多为重申此前陆续出台过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但有收紧的趋向,而房地产企业,也在一轮又一轮的政策重申过程中逐渐失去主动权。
  国土部的《通知》规定,对于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企业,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若企业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以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行为,同样禁止拿地。
  《通知》还规定要严格查处囤地炒地闲置土地行为。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督促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加快查清处理闲置土地。对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必须依法坚决查处。对政府及部门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联合限期查办。
  国土部新出台的《通知》延续了此前调控政策中的行政监督,明令对违规违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部门和人员,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用地规划变更、容积率调整中玩忽职守、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等。
  房地产企业不仅在拿地上渐失主动权,此前,国家统计局25日发布了《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如今后的房价统计按照这一方案执行,房地产企业在被调查的70个城市的房价统计中将失去话语权,因为今后新房价格统计将直接采用网签数据替代开发商上报的数据。
  统计要求直辖市、省会城市等35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资料,直接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暂不能取得网签数据的其他35个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根据统计系统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中各个楼盘的分类销售面积和金额数据计算,也不另作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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