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特区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28日 10:10 |
作者: |
严俊伟;岳佳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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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报业集团驻穗严俊伟 通讯员岳佳宗 限价房的销售价格必须严格遵守政府确定的指导价,以及政府指导价的其他相关规定。 深圳特区报广州7月27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穗记者严俊伟通讯员岳佳宗)今后,广东限价房价格将由政府说了算。广东省物价局等部门日前联合出台了《关于运用价格政策促进限价商品住房开发建设的意见》。这一举措将用政府指导价来制定限价房价格,以切实解决“夹心阶层”突出的住房问题,同时又通过加快限价房建设平抑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有望成为继金融、财政等经济杠杆外,通过价格杠杆调控房价的有益尝试。 据广东省物价局副局长杨骁婷介绍,此次广东出台的关于限价房价格的新政策,其核心是坚持低价的作价原则,并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管理形式。 “由于限价房土地的出让价格比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便宜,享受了政府提供的土地优惠政策,因此,限价房的销售价格必须严格遵守政府确定的指导价,以及政府指导价的其他相关规定。”广东省物价局市场监管处处长庄振锡介绍说。 据介绍,限价房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中属“限房价、竞地价”的,其最高销售价格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房地产)、国土资源等部门确定;属“定地价、竞房价”的,其竞价的起始价(标底)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房地产)、国土资源等部门确定,竞价结果作为限价房最高销售价格,报当地价格和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因广东房地产市场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异大,新政策主要对一些问题进行原则性规定,具体的操作规定将由各地级以上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限价房价格的作价原则是充分考虑当地销售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并按照低于同一时间、同一地段、同一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的标准确定的。”杨骁婷说。 该举措同时也给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定空间的定价自主权,但单套具体销售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销售价格。 新政策还同时规定,对限价房的审批建立绿色通道,加快办理有关手续,简化项目审批工作流程。而限价房的销售方案和销售结果都将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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