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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拿地当天须签出让合同
来源 重庆商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7月19日 09:42 作者
    据中广网消息上海出台新规要求,开发商要在拿地现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要求开发商30天内全额付清全部土地款。
  
  长期以来,各地只推土地而监管不严,导致了地王现象频频出现,而在市场低谷的时期又会出现流标现象,这样地价的上下波动直接导致了房价的大起大落。景瑞地产营销总监杨子江认为,开发商被要求在拿地现场当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可以有效控制土地供应双方的风险:“没有这种约束,(开发商)违规成本也低,很多人会去炒地皮”。
  
  上海规划和土地管理局规定,开发商在土地合同签订后15天内支付20%的土地出让金,并且在30天内全额付清全部土地款。中国房产信息集团分析师薛建雄表示,土地出让合同在拿地后当场签订,其实意味着拿地地产商必须在拿地一个月内,全额支付动辄数亿元乃至数十亿元的土地款。薛建雄说:“政府采用在土地推出之后加大了各个环节的监管,使得政府可以从土地的源头对房地产的供应进行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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