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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保持价格稳定 严禁煤企擅提合同煤价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6月26日 09:17 作者 于祥明
 

 

  煤价上涨压力加大,但合同煤价的上涨苗头却被国家发改委及时遏住。记者25日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有关司局先后与神华、中煤集团,以及内蒙古伊泰集团,山西同煤、晋煤、阳煤、焦煤集团、河南郑煤集团进行座谈,要求主要煤炭企业维持煤炭价格稳定。特别是年度合同煤价不能变,已涨价的煤企要在6月底前退回。发改委更明确表示,对不听劝诫,擅自提高合同煤价,将按《价格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发改委要求合同煤价不能变

  据悉,座谈会上,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管理通胀预期任务十分繁重,而煤炭在国民经济中处于重要地位,煤价上涨不仅影响下游行业经营,还会加剧社会通胀预期。

  因此,“要求煤炭企业顾全大局,稳定煤价。”上述负责人称,具体要求包括:一是年度合同煤价不能变,已涨价的煤炭企业要在6月底前退回;二是国有煤炭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要带头保持市场煤价基本稳定,不能带头涨价。

  发改委表示,如果有关煤炭企业不听劝诫,擅自提高合同煤价,发改委将按《价格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据悉,座谈会上有关煤炭企业积极响应发改委要求。神华集团表示,将发挥国有大型骨干企业的表率作用,坚决服从调度指挥,带头保持煤价基本稳定,近期不再调整市场煤价,并保持年度合同价格不变。中煤、同煤、伊泰、郑煤、阳煤集团等煤炭企业也表示,愿意服从国家需要,发挥带头作用,做好稳定煤价的工作。

  高库存下煤价仍坚挺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库存处高位的秦皇岛港的煤价依然坚挺且每吨小涨5-10元,对合同煤价形成“诱惑”。

  记者从秦皇岛港了解到,截至6月23日,秦皇岛港煤炭库存量为596.50万吨(其中内贸588.60万吨、外贸7.90万吨)处于相对高位水平线。但是,秦皇岛港各煤种报价却较上一周均微涨5-10元。

  截至6月21日,发热量6000大卡的动力煤报价为780-790元/吨,较上周上涨了10元/吨。另外,5500大卡发热量动力煤价格为750-760元/吨,5000大卡动力煤价格为650-660元/吨,4500大卡发热量价格为575-585元/吨,每吨分别较上周上涨了5-10元不等,远高于合同煤价。

  以神华为例,其2010年的合同煤价5500大卡电煤国内长约销售合同价为570元/吨,相比市场煤价每吨低了近200元,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有些煤企调高了合同煤价。

  不过,在当日座谈会上,部分已调整合同煤价的煤炭企业表示,将尽快退回已上调的煤价。

  记者还了解到,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也按照发改委的要求下发了通知,要求煤炭企业遵循诚信原则,充分考虑下游企业经营情况,保持煤炭价格的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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