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11日 13:58 |
作者: |
黄丁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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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药商业由“分散”走向“集中”是一个必然的趋势,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则是加速这一进程的重要推手,但这一制度本身存在许多缺陷和不完善之处,且公立医院改革尚在摸索之中,再加上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作祟,其实并没能很好地实现“优胜劣汰”这一初衷。身处这种混乱的市场环境,短期内,估计多数中小物流企业可能不会如想象中一样迅速消亡。对于部分具有局部网络优势的中小流通企业来说,未来的发展也许还会与大企业形成互补,取得一定的地位和机会。 郭凡礼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首席研究员 虽说对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流通企业的筛选国家并未出台统一的标准,但总体来看,还是要从流通企业的规模、覆盖范围、服务能力、硬件设施条件及信誉度等方面进行筛选。这样的话,显然对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及地区性龙头企业有利。 对于中小流通企业的结盟我比较赞同,在国药等大型医药流通企业不断向下渗透的过程中,中小流通企业“抱团取暖”,实行结盟已经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发展必需的。但是这种结盟应该充分发挥各家优势,合理分配业务,平衡利益,要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之上,将各种不同的企业文化融为一体,以进一步控制终端为目的,辐射更多的地区。此次中小流通企业结盟与市场形势的转变有直接的关系,如今也有一批“试水”企业,如果“联盟”这种形式最后能够成功,那不仅会影响当地的医药流通企业格局,可能还会引发业内新一轮的市场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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