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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3月起开展房地产用地专项检查
来源 观点地产网 发布时间 2010年03月12日 10:49 作者 非言
    观点地产网讯:11日,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在召开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新闻通气会上说,今年3月至7月,将在全国组织开展对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

  据介绍,此次检查重点包括房地产用地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违规供应土地建设别墅,违反法律法规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对于房地产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中的不规范行为认真整改;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要依法依纪坚决查处。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3月10日,国土部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共19条,核心思想是整治“囤地”、“炒地”行为。其中规定,土地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必须收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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