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25日 0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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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颁布实施《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试行)》中规定,从2010年起,“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非销户提取”,这意味着长期以来只能用于买房的住房公积金有了另一种利用方式。
作为“专款专用”的住房公积金能否用于其他用途一直是社会上争论的一个问题,支持者认为其可以提高大量处于闲置状态的公积金的利用效率,反对者则担心将给住房保障带来风险。
住房还是生命
对于此次出台这项新措施的初衷,广西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科科长王文刚说,住房公积金作为长期的储蓄基金,用于购房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如果一个人得了重大疾病、面临生命威胁而又缺钱治疗,将原本用于购房的资金用来治病自然是合情合理的,“在生命与住房之间,我们选择生命,因为没有生命,一切资金都将失去意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研究所副所长贾洪波也认为,这是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他指出,在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没有实现有效配置,其边际价值低下、趋近于零甚至为负的情况下,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沉淀资金的边际效用价值。
住房公积金效率引关注
可以用于重大疾病,能否用于其他更多的用途呢?记者了解到,住房公积金“连通”重大疾病,触动了长期存在争议的住房公积金利用效率的问题。
有专家指出,我国的公积金的使用率只有50%-60%,闲置的不保值、增值,通货膨胀就会贬值,这是资金使用效率下降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表现。
王文刚则表示,在公积金实际的运作中,需要有一定的储备资金,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都会购买一定的国债用来支付居民存储公积金的利息。
贾洪波认为,盘活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首先考虑住房公积金能否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住房安全,住房公积金直接刺激经济增长的作用应该放在次要位置。
自由支配需长远考虑
受访的很多市民表示,作为居民个人存储的社会保障资金,应该将住房公积金与其他的社会保障资金之间的界限打通,甚至让公民可以自由使用。
而一些专家则认为,住房公积金如果可以“自由支配”,就失去了其作为社会保障资金的本来价值,打通住房公积金与其他社会保障资金的界限是可以研究和探索的,但基于当前相关制度的不配套,也需要一个长远的过程。
“需要说明的是,打通这个界限只有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才可以去做。”贾洪波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会员的住房保障通过其普通账户的资金解决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它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归中央公积金局统一管理,而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一些社会保障项目分属于不同部门管理,存在着具体的不同运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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