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下称“中国石化协会”)在北京召开的石油和化工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大会上发布了《石油和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石油和化工产业振兴支撑技术指导意见》。意见就石化产业结构调整在淘汰落后产能、抑制产能过剩、振兴科学技术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
中国石化协会常务副会长潘德润指出,尽管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石化产业大国,却不是石化强国。淘汰落后产能、对过剩产品严格控制产能总量、鼓励发展国内市场短缺的高端石化产品是编制两个指导意见的背景。
《石油和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指出:当前我国石化行业存在的诸多问题,产品结构不合理,低端产品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存在加剧之势;产业布局分散,大型化、一体化、集约化发展程度偏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新型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提升步伐缓慢;资源环境制约力加大,行业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仍依赖物质资源的大量投入;环保压力大等。
意见明确,今后在石油、天然气领域将按照“稳定东部、加快西部、发展南方、开发海域”的思路,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扩大勘探范围;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老油田二次开发和三次采油;增强石油战略储备能力,扩建和新建原油储备基地;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和成渝地区建设成品油储备基地;在沿海地区适当建设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扩大接收能力。完善油气干线管网和配套设施,逐步形成全国油气管线网络等。
在原油加工上将在产能相对过剩的地区,限制新建炼油项目;在油品消费集中的地区,严格控制新布点建设炼油项目;扩大进口原油接卸和储运能力,加快原油码头及战略储备基地的建设,同时加快建设原油、成品油管网建设。争取到2015年,形成若干个年产2000万吨级的炼油生产基地,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的炼油能力比重进一步提高,炼油企业平均规模达到500万吨以上。加快淘汰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的炼油装置,积极引导年产200万吨的炼油装置向生产特色产品转型、转向,防止以沥青、重油加工等名义新建小炼油项目。争取到2015年,原油加工能力达到5.5亿吨左右,成品油产量达到3亿吨左右。
此外,意见指出在新型煤化工行业,要根据煤炭、水资源、环境容量、交通运输等条件,确定煤化工产业的布局和规模。煤炭调入大省原则上不鼓励发展煤化工;煤化工用煤应尽量不与发电、民用煤等冲突,鼓励使用高硫、高灰劣质煤发展煤化工;积极开发、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煤气化技术,推动关键装备和催化剂的国产化进程,降低产品物耗和污染物排放量,提高煤化工产品的竞争力。
《石油和化工产业振兴支撑技术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先进、适用、成熟的石化行业技术和需要攻关解决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
中国石化协会会长李勇武表示,两个意见对石化行业应对危机、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