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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监局严防二手房“阴阳合同”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9月04日 08:20 作者 韩婷婷
      防止交易价格虚高引发银行信用风险
  韩婷婷
  
  北京银监局的一项新政策,或将使得二手房交易中不成文的“阴阳合同”无处遁形。
  CBN记者昨日从北京银监局获悉,该局近日针对北京市存量房贷款业务,向辖内银行下发了《关于规范存量房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以防范“阴阳合同”、“分价合同”导致的银行信用风险和合规风险,缓解因网签信息查询通道不畅,导致的银行信息核实难、风险大、成本高等问题。
  据了解,2009年初,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全面网签实施后,由于有的银行放松贷款审批标准以及交易信息查询不畅,导致效果大打折扣。针对这一情况,北京银监局发布《通知》,要求自本月起,北京市二手房必须实现网签报价与实际合同报价的统一,从而防止“阴阳合同”导致的信贷风险。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二手房交易双方出于避税考虑,而签订了实际成交价和报送相关部门收税价的两份合同,主要是买卖双方出于避税考虑。银行为提高信贷量。争取更多房贷客户的考虑,会对“阴阳合同”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而此次《通知》统一要求,银行必须使用被房屋管理、税务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网签合同作为审批必要依据,并必须按照网签合同正本中的房屋成交价格与评估价格两者孰低原则确定房屋抵押物价值,发放住房贷款。
  北京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认为,这有助于挤干“阴阳合同”、“分价合同”存在的虚假价格水分,使在网签、纳税、过户、抵押登记各环节通用的网签合同房屋成交价格,真正成为确定房屋抵押物价值的重要参考因素,并防范对附属设备、装饰装修发放住房贷款而可能引发的合规风险。
  “新规出台之后,如果客户仍然选择做低价格避税,那么在银行就无法获得足额的房贷。”上述业内人士指出,新规出台几日,在银行和中介的营业场所,突击签合同的情况不在少数。
  他认为,这一政策除了规范银行房贷业务外,主要还是对二手房交易市场存在影响,高出几万块的税费费用,在如此高房价的背景下,势必将增加炒房的成本,一定程度上抑制炒房的冲动。至于自住用房的购房动力是否将受到影响,需要观察政策实施后市场的反应。
  “中介做‘阴阳合同’是惯例,主管部门也是按照契税数据统计二手房交易量。按照我们统计的数据来看,9月份、10月份,北京二手房交易量可能会下降,但成交价格反而会上升,这都是新政实施带来的变化。”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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