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 据媒体报道,为了缓解大规模建设廉租房配套资金不足的问题,一些中西部地区开始探索廉租房“共有产权、租售并举”的政策,即通过出售廉租房的部分产权回笼资金,以便再次投入到新一轮的廉租房建设中。
有网友指出 “坚决反对这种不顾民生的行为”、“廉租房不让租,却要拿出来卖,不滑稽吗? ”也有网友建议:“出售不可取,但可以提高租金用于维护,并降低管理成本。 ”
廉租房是否可以出售?财经版的读者们,对此又有何高见?
[观点]
A、出售廉租房可能会人为制造政策混乱,并有悖公平原则
B、廉租房给地方财政带来颇大压力,租售并举可以确保该民生工程长期有效运行
C、应该按照各地不同发展情况来考虑廉租房的租售模式,并决定廉租房的租售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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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话说]
上期观点摘选
家电连锁企业是否该取消进场费?
曹建明:生产商向家电连锁企业缴纳“进场费”,其实是一种无奈之举,也是家电连锁企业一种经营垄断行为。取消进场费,可以更好地减轻生产企业负担。
慈溪人:取消进场费不应只是商场竞争的噱头或营销手段。家电连锁企业应该彻底摈弃垄断经营的思维定势,切实完善自身的运营模式和物流体系,货真价实地让利给普通消费者。
(晨报记者 潘 隽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