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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申请确定四大条件 单身人士申请至少30岁
来源 东方早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6月26日 05:25 作者 栾晓娜
 
  25日,酝酿已久的《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试行管理办法》(下文简称“《试行办法》”)正式公布。今年下半年,上海拟选择闵行、徐汇两区开展试点,随后在全市推开。在昨天举行的市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对《试行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释。刘海生说,上海将确保至今年年底,经济适用房总开工面积达600万平方米,房地产企业参建经济适用房的利润将被设定在3%以内。 

  《试行办法》共7章、计49条,重点围绕管理机制、建设机制、供应机制和退出机制等方面,系统规定了上海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的基本原则和重要事项,对程序性和具体操作问题留由配套文件予以进一步明确。《试行办法》从起草到出台,历经20个月,数十次易稿。《试行办法》初步形成后,上海市房管局在2008年12月30日至2009年1月8日组织开展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公示工作。

  据悉,上海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按照“市区联手、以区为主、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由区(县)政府为主,通过项目招标形式,采取单独选址、集中建设和在商品住宅建设项目中配建的方式实施。

  刘海生介绍,《试行办法》出台后,上海将启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轮候供应试点工作。考虑到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目前正在建设,距离供应还有一定时间;供应过程涉及申请、住房和收入审核、公示、摇号选房等程序,比较复杂,因此今年下半年,上海拟选择具备房源供应等条件的闵行、徐汇(房源位于松江泗泾)两区展开申请审核、轮候供应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在全市推开。  

  目前,除有条件的区(县)在本区域内建有经济适用住房外,考虑到部分中心城区土地资源有限,市政府还在外环线周边,位于轨道交通沿线处统筹建设一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主要分布在浦东三林、宝山顾村、南汇航头、闵行浦江、松江泗泾等大基地。

  刘海生还表示,对于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政府的立场是和老百姓完全一致的,也希望更多些、更快些。“为什么目前还快不起来?一来土地指标有审核程序,其次建设基地也有一个动拆迁过程,另外还有公共设施、市政设施配套逐渐完善的过程。”他说,“但政府还是尽可能地想多建一些。”   

  《试行办法》全文已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东方网”(******)和“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www.shfg.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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