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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电力集团敲定山东电煤合同 涨幅低于煤企要求
来源 新京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6月05日 11:01 作者 钟晶晶
    五大电力集团与煤炭企业在2009年度重点电煤合同僵持了半年之久后,终于达成一致,并首度在山东破冰。记者昨日从五大电力集团证实,五大电力集团分别在端午节前后与山东省内主要煤炭企业签订了重点电煤合同,合同价在去年基础上上涨4%。 
 

  涨幅低于煤企要求

  对于4%的涨幅,昨日五大电力集团相关负责人均表示,由于今年煤炭企业增值税由13%上调至17%,因此4%的涨幅几乎相当于抵消了增值税的涨幅,在可以接收的范围之内。

  据测算,山东重点电煤合同扣去增值税,价格比去年上涨4%,相当于煤炭价格上涨了15元每吨左右,远远低于山东煤炭企业此前提出涨价50元每吨的要求。

  华电煤业集团副总经理孙炳福告诉记者,华电集团在山东的装机容量在五大电力集团中较大,今年签订的量大约为700万吨。

  据了解,去年山东煤企与电企重点电煤合同价格为450元每吨。在去年年底煤炭订货会上,山东煤企均提出了每吨50元以上的涨价要求,遭到五大电力集团集体抵制。在今年春节前后,山东省组织省内重点煤矿与相关国有发电企业协商价格,并提出了4%涨幅的方案,但因双方期许仍存较大差距,协调未果。

  同样的方案时隔半年后双方最终签订合同。孙炳福表示,4%涨幅在电力企业可接受范围之内,此外也考虑到电力与煤炭企业需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但电力企业对于煤炭价格下半年将会下行的看法并没有改变。

  签约释放积极信号

  “山东煤企谈下涨幅4%应该是相当成功的,对于下一步电力企业与其他省份或是企业签订重点电煤合同有推动作用。”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副秘书长梁敦仕表示,此次签约意味着电力企业打破了此前对于自身的设限,即“不同意今年重点电煤合同涨价”。“山东重点电煤价格高于山西和黑龙江等地,这意味着未来其他地方与电力企业签订重点电煤合同,涨幅可能不止4%。”

  对于山东首度破冰,昨日中煤能源相关人士表示,集团在山东并没有煤矿,目前仍未与五大电力集团签订重点电煤合同,但他表示上述合同签订将有利于之后的谈判。

  不久前,五大电力集团与来自海外的煤炭供应商举行了首次海外购买洽谈会,该举动被业内认为是电力企业向国内煤炭企业施压。对此华能集团燃料中心相关人士表示,从运输便利和近期国际煤价低于国内情况考虑,公司一直在采购海外电煤。但从长期看,国内电煤仍将以国内为主,海外为辅。(记者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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