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通信信息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23日 11:05 |
作者: |
冀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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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应尽快完善“家电下乡”的相关监管措施和配套设施,让农民买得放心,用得安心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近日表示,目前“家电下乡”政策效果明显今年一季度全国累计销售下乡家电产品270万台销售额40亿元其中3月份销售148.5万台销售额22.4亿元环比增长70%和72%。 在全球经济形势大变、在华外资品牌受损收缩的形势下,国内家电业却未萎缩,反而表现积极,得益于农村三四级广阔的市场。然而,往往新政策的初始阶段并不尽如人意。在政策实施的一些地方产生了不少的执行问题,使得政策的实施效果打了折扣。面对这些问题,我们该如何应对? “家电下乡”意义重大 “家电下乡”政策自2007年12月开始实施,在山东、河南、四川三省作为试点。从2008年底三省反映的情况和有关部门公布的统计数字看,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接着于今年2月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家电下乡”政策实施的目标定位于拉动内需、促进农村消费、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 通过国家财政对家电到农村市场销售的补贴政策给农民带来实惠,刺激农民购买家电进而撬动农村市场达到最终刺激内需的发展目标,从另外一个角度,即对于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来看,“家电下乡”同样显得意义重大,它促进了国产品牌在农村市场的营销渠道和服务升级,国产品牌在农村市场的普及以及国内企业在农村市场提前实现卡位,抢先外资企业一步,占领了农村市场的广大后方,为国产品牌赢得了战略根据地。因此,国家实施的“家电下乡”政策应该是农民、厂商和政府三方共赢的。 功效与问题并存 据《电器》杂志估测“家电下乡”拉动效用明显,“家电下乡”区域扩展覆盖到全国所有省市,对彩电产品在三四级市场的销售拉动作用在20%左右。在家电行业整体滑落的情况下,最近,美菱电器000521发布年报,受益于“家电下乡”政策推进,公司2008年取得不错业绩,实现净利润2567.90万元,同比增长约45%。 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问题也逐渐浮现。首先是“家电下乡”补贴机制,据《人民日报》报道,农民普遍要求改进“家电下乡”产品的补贴效率,并盼望能够在一周以内拿到家电补贴,因为农民得到补贴的时间比较滞后,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加上取得补贴手续繁琐,很多农民甚至放弃了领补贴,这也是“家电下乡”在一些偏远农村地区遇冷的原因。其次在销售环节,有的经销商把厂家给的损耗、零配件、维修费等进行打折,有些零售商还把本属于消费者利益的部分,当做了自己的赚钱途径,这些环节的不规范甚至缺失,给农村消费者的售后服务带来相当大的困扰。销售商销售时弄虚作假,私扣补贴卡或者揭掉“家电下乡”的标识,一方面,可以避税,更严重的还会冒名顶替,在领取人的身份上偷梁换柱是有可能的。另外,撕掉“家电下乡”标识的产品,可以充当非“家电下乡”产品卖出去,因为几乎所有的“家电下乡”产品都不同程度地降低了售价,销售商甚至可以适当提价赚取利润。 打击“李鬼”十分必要 “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中产生了种种问题,例如,家电生产厂商产品鱼目混珠,以次充好,经销商吞食政府的家电补贴,山寨家电混入农村市场等行为,不由得让我们想起《水浒传》里“李鬼”这个冒牌货的形象。这些“李鬼”严重打击了农民购买下乡家电的积极性。而终端的顾客方面受挫如同多米诺骨牌一样,对整个政策产生很大的影响。 由政府提供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资金补贴的“家电下乡”政策,其意义不仅在于改善农民生活,让农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体现党和政府对农民、农村的关怀。更重要的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实施“家电下乡”政策对于促进国内家电生产企业的发展,扩大内需特别是农村市场需求,激活农村消费,对实现今年经济保增长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是,对于这项利国利民的政策,我们要警惕好“经”被念歪,正如前面提到的,“家电下乡”具有三方共赢的特点。于国,发展了国内经济;于民,得到实惠;于商,避免了外部危机冲击,找到新市场。其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出现的这些问题并非难以解决,找到病根就比较容易下药了,目前应尽快完善“家电下乡”的相关监管措施和配套设施,让农民买得放心,用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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