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03日 06:53 |
作者: |
傅苏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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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和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精神,保持汽车市场稳定增长,近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保监会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意见》。 《意见》指出,促进汽车消费是扩大内需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推动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缓解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保持国民经济平稳增长具有重要作用。 其中《意见》提出,要加大对汽车的信贷力度。推进汽车消费信贷管理条例制订工作,完善个人征信管理,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新车和二手车消费信贷业务,不断扩大汽车信贷消费。推动金融机构根据信贷原则和汽车流通企业的特点,制定差别化授信条件,创新担保方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满足汽车流通企业的合理信贷需求。稳步发展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推动保险机构与汽车消费信贷机构进一步加强合作,促进汽车消费市场平稳发展。 (傅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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