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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合同煤价涨100元并不高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2月14日 09:37 作者 于祥明
 
  ⊙本报记者  于祥明 
  
  “即使陕煤上涨了105元,其价格也没有超过400元/吨,仍远低于秦皇岛下水煤价格。”2月13日,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一位权威人士向上海证券报表示,电企亏损有多种原因,不应由煤企全部“买单”。
  该权威人士表示,对于五大电力集团不签年度合同煤价,一些地方煤企采取灵活作法,正通过签订季价、月价方式供煤。“虽然五大电力集团不签2009年的合同煤价,但目前煤企对电厂的供应正常,电厂煤炭库存也处于正常水平,大约在3000多万吨,可供19-20天左右。”上述权威人士说。据了解,目前国家发改委对于煤电双方的对峙仍采取不干预的态度。
  “煤炭不能总是‘贱卖’,特别是一些历史价格低的地区,价格上调幅度多一些是完全是合理的。”该权威人士说,以陕西为例,即使报道称电煤临时价格上涨105元,但最终执行煤价仅为385元/吨,远低于市场煤价格。他进一步指出,从整个能源市场来看,包括煤炭在内的能源产品,其价格实际上都处在下调之中。国内煤炭综合价格水平(市场煤、合同煤平均来看),也较此前有大幅回调。
  他指出,去年电企经营存在压力,不仅仅来源于煤价上涨,其自身财务成本过高,以及电力需求下降等因素也是导致电企亏损的重要原因,而这需要电企自身承担,而不应全由煤企“买单”。
  记者也注意到,招商证券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受装机容量大幅增加、需求下降、自然灾害影响、水电发电量较多等因素共同作用,2008年火电利用小时下降远低于年初的预期。”报告指出,去年全年我国火电累计利用小时为4911小时,同比下降405小时,降幅为7.6%。 “加之此前电企快速扩张,在火电利用小时大幅下滑的情况下导致电企财务成本大幅上升,由此亏损严重。”煤炭运销协会权威人士说。
  天相投资顾问公司一份研究报告也指出,2008年末,电力行业的成本压力有所缓解,但经济危机导致的需求下滑又使电力企业面临新的压力。而目前来看,“几大电企想将这些压力全都通过合同煤价下降来消化掉。”一位业内人士说。
  对此,煤炭运销协会权威人士表示,煤企仍坚持,煤价应有一个合理水平。据透露,目前煤电双方仍在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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