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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全额罚息银行需谨防风险来源:上海金融报 |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03日 15:45 | 作者:詹文君
近日,工行成为首家对信用卡还款余额“松口”的银行。其出台的新信用卡章程中规定,从本月22日起,“持卡人可按照对账单标明的最低还款额还款。按照最低还款额规定还款的,发卡机构只对未清偿部分计收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这就意味着,持卡人到期不能全额还款时,已偿还的部分将不再计收利息。这对广大工行信用卡用户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但对工行来说,到底是得是失呢?放弃了全额罚息,工行又如何防范信用卡风险?
取消全额罚息赢得客户国际上通行的信用卡计息方式主要有两种:全额计息和按未清偿部分计息。而目前国内绝大部分银行采取的都是全额计息方式,即对持卡人已偿还的款项也计息在内。而工行此次率先打破了这一国内惯例。 银行相关人士给记者算了笔账,若用牡丹信用卡于1月1日消费1万元,在2月25日还款5000元,按照原来的计息方式,持卡人需支付1月1日至2月25日按照1万元计算的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并且要在2月25日之后按照5000元继续计息。按照新的章程,其中5000元享受免息还款待遇,只按照未归还的5000元计息,持卡人可省下137元的利息。 据了解,2008年工行牡丹信用卡消费额达到2551亿元,而工行信用卡章程如此调整,利息方面的损失是显而易见的。工行上海市分行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行信用卡不再全额计息,损失是不可避免的。但该行信用卡业务一直坚持质、量并举的方针和一切为了持卡人的宗旨,取消全额计息,就是践行这一宗旨的最好体现。这一调整,不仅从维护客户利益的角度出发,为持卡人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增值服务,同时也提升了工商银行信用卡业务在同行中的竞争力。 业内相关专家指出,2008年工行牡丹信用卡发卡量已达3905万张,继续保持国内信用卡第一大行的地位。若今后国内信用卡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银行在信用卡罚息方面的收入也就越来越少,工行相较之前的损失其实也会逐步减少。更为重要的是,工行可能因此能赢得更多的客户。 风险防范需从多方面入手业内专家提出,取消信用卡的全额罚息制,相当于削弱了信用罚息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增加信用卡恶意透支、套现和坏账等风险,这对银行今后在信用卡的发卡和审核环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于如此的担忧,工行相关人士表示,银行采取信用卡全额计息,一定程度上是为了防范风险,并非全是为了盈利,但工行在信用卡发卡和审核环节上向来比较严格,相较于其他商业银行在抢占市场时的大力营销,工行在“抢夺”信用卡申请人上还是比较谨慎的,更加注重从源头防范风险。他还指出,罚息并不是防范信用卡风险的惟一方法,关键要加强个人征信系统对市民的约束力。若市民没有按时还款,其信用信息会被提交到中国人民银行,若信用不良,今后就很难办理其他金融业务了。 另外,业内人士指出,工行在国内率先取消信用卡部分逾期全额罚息的规定,这或许会促使其他银行效仿,尤其是一些中小股份制银行迫于争抢客户的压力,可能会跟进这一做法。不过记者采访了部分银行相关人士,虽都表示非常赞成取消信用卡全额罚息,但都未收到要求跟进的通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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