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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基金化来源: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4日 11:18 | 作者:张竞怡
“在经过多年的发展后,商业银行已经意识到必须改变目前单一理财业务的经营模式,实现向资产管理业务也就是‘基金化’转型。”
银行理财产品与基金产品越来越像兄弟。这是近期银行客户发现的一个有趣现象。 目前,市场上不少理财产品按净值认购赎回,并且一个产品可以投向多个市场,涵盖债券、货币、信贷、票据、股票、基金、股权、黄金等市场。在产品形态上,更是出现了开放式、周期型、封闭式,甚至开放式无固定期限的理财产品。 专家指出,银行理财产品的“基金化”是银行创新、迎合客户多样化需求的发展结果,也是银行从分业经营探索混业经营的路径。 “取经”基金迎合客户 银行理财产品“基金化”的主要动力恐怕是顺应银行客户的需求。储户葛先生说:“这两年不是处于‘负利率’,就是央行收缩货币,连连降息,银行存款根本抵御不住资产缩水,再加上市场经历股债双杀,房地产市场又遭宏观调控,我只能期待高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了。” 普益财富研究员肖芳指出:“随着客户对商业银行金融服务需求的日益多样化和个性化,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不可能一直以满足客户单一投资收益为目的。因此,在经过多年的发展后,商业银行已经意识到必须改变目前单一理财业务的经营模式,实现向资产管理业务也就是‘基金化’转型。” 肖芳进一步分析,银行理财产品“基金化”运作后,银行客户可以按照净值或估值来获得收益。对于客户来说,虽然自身承担了风险,但是净值式的收益分配方式更透明,有利于投资者及时了解产品运行情况,便于在同类产品中作出比较和选择。另外,产品基金化运作后,银行理财产品可以由客户根据自身现金流的需求状况,在工作日申购或赎回,自主决定投资期限。在产品形态上,已经开始出现了开放式、周期型、封闭式,甚至开放式无固定期限的理财产品,银行客户可以更加方便地赎回资金,灵活安排自己的流动性需求。目前,基金化、开放式的银行理财产品大多以固定收益产品为投资对象,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 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理财产品‘基金化’为理财产品设计提供了灵活性,如有些银行理财资金的运作模式是资产池模式,即多个理财产品对应多项资产,从投资广度、收益高度和期限长度上可以灵活组合,契合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银行客户。” 考验银行创新能力 除了顺应客户需求外,银行理财产品“基金化”对银行自身的成本优化和创新都有触动。 肖芳指出,银行理财产品“基金化”将不占用银行风险资本,也无需计提银行拨备,可以说实现了理财客户和银行的双赢。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银行理财产品“基金化”让银行理财产品运作模式发生了根本转变。之前的理财产品业务实际上是按资产负债业务管理,理财产品有预期收益率,有投资成本,需要计提银行拨备,计提风险资本。特别是当标的资产无法取得公允价值时,就很难在不同的投资者之间做出公平的利益分配。理财产品“基金化”运作后,资产池或组合产品向净值产品转变,同时根据公允价格取得有效性来决定开放期。按照资产管理的投融资方式去管理,商业银行彻底摆脱了因刚性兑付理财产品预期收益所隐藏的风险,理财产品的收益核算和分配也更为简便和快捷,并且不占用风险资本,无需计提银行拨备。 奚君羊则表示:“理财产品基金化是银行混业经营的一种探索途径,这类产品要求银行对各种金融资产有一个准确的判断,对市场节奏有很好的把握,并能在其中组合创新,这是规避分业经营法律法规基础上对混业经营模式的推进和探索。” 风控优于基金产品 银行学习了基金的运作模式,那么银行理财产品在与基金竞争时是否具有优势? 接受记者采访的储户认为,在一定市场环境下肯定有,但还要看具体的产品。储户葛先生认为:“绝大部分银行理财产品都能实现之前给出的预期收益率,还是具有一定的收益保证的。” 肖芳认为,从银行理财产品的运营模式上看,采取了资产池的运作模式,即银行与客户共担风险的模式。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并没有将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或损失完全交由客户享有或承担,未达预期收益的部分可能由银行内部其他收益弥补,超过预期收益的部分则归银行所有。相比而言,基金代表了资产管理的盈利模式,是客户承担风险,投资管理人只收取管理费或顾问费。因此,按净值分配收益的理财产品风险更低。 此外,银行理财产品可以依托银行清算制度体系提供实时赎回,这是券商、基金没法做到的,或者他们需要支付很高的对价才可能实现,而银行在这方面天然具备实时功能,这会使银行开放式理财产品比基金公司的产品更具有生命力和持续性。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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