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数年前,安徽的张先生购买了几份某人寿保险公司的分红型产品。前不久他接到该公司客户经理来电,邀请他参加“保单利益升级”回馈活动,称保单升级后,10年期间他能多得数十万元。但张先生去现场才得知,所谓“保单升级”是要客户再买一份保险。就此,该媒体做了暗访,确认情况属实。
该保险公司一位业务骨干在活动现场称,保单以生存金复利方式升级,假设一个30岁的投保人,年交费10万元,若未升级保单,10年后只能获得59万余元,如升级后则获得163万余元。但客户必须新投保与原额度相同的保险,这样,两份保单才能同时升级。显然,这又是一场“变味”的保险回馈活动。
近年来,一些保险公司以“客户答谢”、“节日感恩”、“回馈酒会”乃至“理财讲座”等名义,邀请消费者参与号称有礼品相赠的活动,结果都成了推销会。
就上述报道来看,相关保险公司打着“保单利益升级”的旗号,吸引不明真相的老客户进场,实质是“换汤不换药”的推销产品,区别仅在于传统的保险回馈活动一般都是推介新险种,而该公司的目的则是要扩大原分红型产品的销量。这不,就算我们试着相信,该公司邀请老客户参与保单“升级”,其初衷真是为了让他们获得巨大收益,但根据报道,对于一些不愿再买产品的客户,现场工作人员会拿出事先准备的“自愿放弃权益书”,要他们签字。事后有客户向媒体反映,当时感觉不买就要放弃升级的权益,于是头脑一热就买了,可现在觉得有点后悔。而媒体就此向该保险公司某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求证时,对方则表示,“不存在多获利100多万元的可能”,且活动要求不“升级”保单的客户必须签“放弃权益书”的做法,也不符合该分公司的规定。如此,这场以“保单利益升级”为噱头的回馈活动,是客户经理故意混淆“升级获益”和“二次推销”的概念,最终达到让一些老客户二次投保目的。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保险领域外,这种打着“升级”旗号让消费者上当的事例,也同样发生在银行业内。如有网友向“3·15”维权网投诉,他曾接到某银行客服来电,称连续半年全额还款,其信用卡普卡可升为金卡,信用额度及提款额度都能提升。当时,该行正进行免费升级活动,但需交纳300元年费。由于金卡额度较高,网友还是认可了年费。之后他了解到,这只是用一张金卡的卡片替换了普卡,提款额度并无变化。于是,他致电该银行要求取消“普升金”,客服答应尽快处理。谁知两天后,网友还是收到所谓的金卡。他质问客服,对方称卡已收到,就必须收取年费。
瞧,这两桩事件颇为相似,如果早知信用卡“普升金”的真相,该网友肯定不会中招;同样,如果早知该保单“升级”是违规操作,消费者也肯定不会二次投保。显然,这些金融机构都采取了避重就轻的策略,从消费者手中“圈钱”。
但是,这些金融机构是否想过,当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纷纷投诉时,其形象难道不会受损?就拿上述那家保险公司来说,作为一家著名的上市险企,如此“忽悠”客户的做法,对其声誉又有何益可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