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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电商化之三:淘宝售卖保险多违规 监管失位致乱象
来源:消费者报道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2日 11:06 作者:闫润

  保险电商化潮流看似不可阻挡。在利润诱惑面前,以“创新”为名,保险行业正向“轻保障,重投资”的方向突进。但高收益也意味着高风险,保险公司在突破一系列政策限制的同时,相应的风险控制能力却让人担忧。

  《消费者报道》此前曾连续报道存在违规现象的弘康人寿淘宝销售模式即是如此(详见《保险电商化二:弘康人寿网络销售违规“跨境”》)。而事实上,不仅仅是弘康人寿一家,整个在淘宝上售卖产品的保险公司都涉嫌违规。

  导致乱象丛生的根源,则是目前这种“重发展,轻监管”的制度格局。

  2012年5月14日,位于北京金融街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违规种种

  进入淘宝页面,可以看到“买保险送集分宝”的宣传语被放在最醒目的位置。而根据《保险法》第116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集分宝是天猫商城推出的一款积分政策,可以用来直接兑换现金用以购买天猫内的商品,显然,买保险赠送集分宝是一种变相违规。

  此外,保监会《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进行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不得使用比率性指标与其他保险产品以及银行储蓄、基金、国债等进行简单对比”。也就是说,保险产品是不能够列出投资回报率与其他金融产品相比较的。

  然而进入淘宝的保险页面,可以轻易看到许多产品打着“比×××更高收益”的旗号。以泰康人寿为例,其一款名为旺财一号的理财产品就公然宣传自己产品与保险行业其他产品的比较,以及旺财一号收益率与其他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的简单比较。

  监管变主管

  此间种种违规,某保险公司多元营销负责人黎经理也对《消费者报道》记者表现出了无奈:“其实这并不是网络才有的问题,现在整个行业都在推这种类似理财产品的投连险,不做回报率对比根本吸引不到客户。”

  “不仅是网络销售如此,事实上保险公司的银保业务也都是重理财轻保障的模式,保费收入甚至比传统寿险占比更大。网络销售只是又一次把这个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上。至于变相送集分宝以及对比回报率这些问题,其实线下保险也都存在,甚至更普遍。保监会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都是为了业绩嘛。”黎经理对《消费者报道》记者说。

  保险行业律师李滨则认为,保险在本质上应该是起到保障作用,而现在推出的各种打着保险旗号的理财产品,其缔约目的并不是保障额度,而是缴费额度和投资回报率。虽然是一份保险合同,但买卖双方均未将产品作为保险产品来交易,这是一个畸形的行业形态。

  为何无人监管和纠正这种畴型?

  实际上,任何一款保险产品要公开售卖是必须给保监会报备,但保监会为何允许如何多存在对比回报率、虚假夸大收益、变相送礼的“问题产品”横行?

  在李滨看来,根源在于保监会本应以独立第三方监管的角色出现,而现实的情况是,保监会本质上成了整个行业的主管部门,在职能取向上导向了鼓励行业创新,品种多样化。既兼裁判员又当运动员,“重发展、轻监管”的模式显然难以避免导致混乱。

  “让中国的百姓形成了这种保险理财化的心态,今后有钱了想再发展保障性产品会很难。势必要付出更昂贵的代价。”李滨担忧。

  “像投连险此类金额高、功能复杂的保险在电商平台发售有很大的风险,国内的电商和金融市场远远没有达到如此成熟的地步。保险公司不应贪得一时的现金流和漂亮的财报,金融产品的电商之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国有保险公司深圳公司总经理向记者指出。

  如果渠道发展先行,而缺乏配套的监管规则,则难免重复传统渠道先乱后治的局面,消费者则成了买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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