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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给网络保险“亮黄灯”来源: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7日 08:39 | 作者:卢晓平
最近一段时间,保监会监管动作频频。这一次,擅自开展网络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撞枪口”。
5月16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的公告》,称已在官方网站上披露了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相关情况。请广大公众在通过互联网站购买保险产品前,仔细甄别。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除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包括在互联网站上比较和推荐保险产品、为保险合同订立提供其他中介服务等。 保监会强调,监管部门将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违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坚决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卢晓平)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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