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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雨欲来风满楼

——我国保险营销体制改革正式启动

    10月21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我国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热点背景:保险投诉居高不下
    作为新兴保险市场,中国保险业保费收入屡创新高,个人代理人队伍规模也不断扩大,但围绕代理人队伍的问题也层出不穷。保险营销制度上世纪90年代引入我国,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营销员290.58万人。这比2005年末的146.79万人增加143.79万人,4年里增长近1倍。但保险营销员管理的一些体制机制性矛盾和问题开始显现:管理粗放、大进大出、素质不高、关系不顺等问题突出,直接导致各类保险投诉居高不下。现行保险营销管理模式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基本利益保障不充分。,营销员与保险公司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由保险公司根据营销员的营销业绩支付佣金,营销员不享受公司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佣金和金字塔结构的管理提成是他们的收入来源。多年的无序发展也给保险业发展带来了难题。虽然营销员件均保费增长迅速,但增员乏力,解决一线城市增员难题已经成为该公司当前的重要任务。基于上述原因,自2009年起,中国保监会将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确立为重点工作。

  热点深度:正式启动改革体系
    保监会明确本次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稳定队伍、提升素质、创新模式",总体目标是着力构建一个法律关系清晰、管理责任明确、权利义务对等、收入与业绩挂钩、基本保障健全、合法规范、渠道多元、充满活力的保险销售新体系;造就一支职业品行良好、专业素质较高、可持续发展的保险营销队伍。
  改革的重点内容包括:与国际市场接轨。在国外成熟市场,保险公司集中力量加强产品服务创新、风险管理、资金运用,鼓励保险公司通过专业保险中介渠道逐步分流销售职能。鼓励保险公司通过专业保险中介渠道逐步分流销售职能,集中力量加强产品服务创新、风险管理、资金运用。鼓励保险公司逐步分流销售职能;鼓励保险公司投资设立专属保险代理机构或者保险销售公司;鼓励包括外资在内的各类资本投资设立大型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销售公司。这项改革牵动着已达300多万人的庞大保险营销队伍。对此,保监会提出,要在保持现有营销队伍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分层次、分步骤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意见明确,一是在现有的法律法规的框架下,逐步理顺和明确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与保险营销员的法律关系。二是要求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加强管控责任,促进保险营销队伍稳定发展。三是积极探索新的保险营销模式和营销渠道,逐步实现保险销售体系专业化和职业化。四是加大对外开放,鼓励包括外资在内的各类资本投资设立大型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销售公司。五是各级保险监管部门对于符合现行法规制度,采取新模式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将给予一定程度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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