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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险企报送投资不动产和未上市企业股权情况来源: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6日 10:05 | 作者:张朝晖
保监会5日发布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于11月15日前向保监会报送投资不动产和未上市企业股权情况。
保监会称,此举是为了解保险机构投资不动产和未上市企业股权情况,摸清存量资产底数,加强投资行为监管。 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需报送的不动产和股权投资是指各公司在境内投资的所有不动产和未上市企业股权,包括以外币持有的不动产和未上市企业股权资产。 对于不动产投资,各公司除填报不动产投资情况表格外,还应当提供不动产投资分析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投资情况和管理模式;现有状况及与政策规定不一致的问题;近期整改规划和措施。 此次调查报表及相关材料将作为资金运用检查事项,纳入明年运行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信息系统,成为保险机构定期填报的常规内容。(张朝晖)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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