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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14款短险升级投保人到期可“转投保”

 

  近日,陈女士续缴保费时,发现她此前购买的附加险已经停售,保险公司让她转投保另一种产品。

  据了解,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保险法》,让众多寿险公司纷纷调整旗下险种。记者昨日从国寿湖北省分公司了解到,该公司目前在全国对186款产品进行了清理改造。在我省,对23款短险产品进行了更名,14款短险产品升级改造,开发了5款新产品。此前投保这些产品的投保人到期后可选择“转投保”。

  相关人士介绍,客户需要进行转投保处理的保险产品主要就是这部分具有续保功能的附加险和一年期主险,并且合同期满在2009年10月1日之后且符合续保条件的保单,而其他的产品则不受影响。如果客户投保了这类保险产品在合同期满后还想继续投保,可以根据责任相近、费率相近的原则,转投保升级后的新产品,而客户原投保的保险产品则按照新《保险法》要求停售。

  那么,相对以前投保的产品,国寿客户转投保的新产品有何变化?新产品是否比老产品更好?

  中国人寿湖北分公司相关人士介绍,在本次产品清理升级后,对绝大部分短期人身险条款增加了自动续保功能;条款更加简单通俗,使消费者更容易理解接受;保障范围更宽了,如新“两康”重疾病种范围增加了100%,而新产品保费只增加了2.5%-16%。另外就是费用报销方式上的变化,有无社保报销方式将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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